青海民族大学职称公示,青海民族大学职称公示名单

2024-06-08 青海职称评审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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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是一本吗?

青海民族大学职称公示,青海民族大学职称公示名单

目前根据教育部 *** 息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批次、二批次的概念。青海民族大学是一所民族类院校,有经济学、保险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建校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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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介绍

青海民族大学(Qinghai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 *** 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2002年、2005年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先后并入青海民族学院。2009年4月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

截至2022年3月,学校分东序、西昆、文实、博雅、凤凰山五个校区,占地面积1312.4亩,建筑面积45.39万平方米,现有23个学院(含青海干部 *** 学院),一个民族学国家级一流建设学科和中国语言文学省级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9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1210名教职工,专任教师763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43名、副高级职称26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25名。

                                 

院系专业

据2017年1月官网资料显示,学校设有25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系部,58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

2022年2月,学校新增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旅游管理专业。

青海民族大学开设专业主要有:经济学、保险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英语、 *** 语、日语、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录取分数线

1、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海南综合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566分;

2、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湖北历史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526分;

3、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河北历史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518分;

4、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江苏历史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508分;

5、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四川理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430分;

6、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陕西理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418分;

7、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黑龙江理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361分;

8、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内蒙古理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347分;

9、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青海理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340分;

10、2021年青海民族大学在青海文科的更低录取分数线为318分。

                                 

师资力量

据2022年3月官网资料显示,学校现有1210名教职工,专任教师763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43名、副高级职称26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25名。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5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名、青海省高端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1名、青海学者1名、全省“最美教师”1名、全省“最美高校辅导员”1名等。

                                 

学科建设

据2022年3月官网资料显示,学校现有一个民族学国家级一流建设学科和中国语言文学省级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省级重点学科是法学、公共管理、中国民族史、汉语言文学、化学、药学、数学、政治学等

专业硕士学位点是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

教学建设

据2017年3月官网资料显示,学校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重点建设课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是药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 *** 工程

                                 

国家级精品课程是藏族古典文学、藏族文学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国家级教学团队是藏语言文学教学团队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通信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精品课程是现代汉语、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含实验)、分析化学(含实验)、数学分析、蒙古族古代文学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

省级教学团队是大学英语教学团队、函数论教学团队、有机化学实验教学团队、外国文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团队、物理学类课程教学团队、民商事法学课程教学团队等

省级教学示范中心是外语体验中心、通信工程实验中心、经济与管理教学示范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学示范中心、基础物理教学示范中心等

青海民族大学代码

青海民族大学代码是10748。

青海民族大学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 *** 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1210名教职工,专任教师763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43名、副高级职称26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25名。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

以上内容参考: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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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青海民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 ,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青海民族大学简介

青海民族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并入。学校先后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2009年4月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

2011年,青海省人民 *** 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2017年,教育部增列 厦门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

学校现有25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系部,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九大门类;现有民族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6个方向的博士研究生,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2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学校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科研机构;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9个省级科研机构和18个校级科研机构。

全校共有1184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72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4名,终身教授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469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53人。全国模范教师1名,优秀教师4名,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名,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杰出人才2名、领军人才10名、拔尖人才18名。

学校共有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31个民族的13328名学生,其中本专科生9559名,博士、硕士研究生1488名。截至目前,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9万余名各民族合格人才。

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91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320项;出版专著教材210部,发表论文1577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89项,为各级 *** 提供智库报告50余项。2016年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委托项目各1项。2017年度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艺术基金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27项,其中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在全国民族院校中排名第2位。学校编辑出版《青海民族研究》《青海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藏文版)和《青藏高原论坛》等4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其中《青海民族研究》跻身 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三核心期刊行列。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05.95万余册。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外国留学生定点教育单位,目前有留学生300余人。学校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日本南山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韩国韩南大学和我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36所院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办学实力,持续提高育人质量,为把学校早日建成青藏高原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21青海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

文章来源:

为切实做好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认定范围之一,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认定范围

1.青海省户籍(户籍所在地);

2.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居住地);

3.青海省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

4.持我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5.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人员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2.取得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3.2016年之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次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机构

(一)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凡需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春季之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至4月6日(主要针对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等)。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30日(主要针对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等)。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7日。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注册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核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学段学科一致;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时间及方式依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国考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科)。

6.提交属于认定范围中的对应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5)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按照《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青教师〔2021〕1号)有关要求办理。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春季之一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5月2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6月7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春季第二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7月29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8月13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秋季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1月5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11月26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改革

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从2022年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中第三条普通话水平修订为: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各认定机构咨询 *** :

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0971-6312533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017

海东市教育局  0972-8611713

海西州教育局  0977-8299805

海南州教育局  0974-8510523

海北州教育局  0970-8642197

黄南州教育局  0973-8726908

果洛州教育局  0975-8383595

玉树州教育局  0976-8826865

特此公告。

                         青海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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