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宁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户口是外省的过户后可不可以落户
貌似不行。下面是西宁市落户政策: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17电 7月16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西宁市刚刚出台的《西宁市迁入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今后大中专毕业生在西宁市落户的政策将相对放宽,同时,购买商品房人员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政策也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据悉,根据上述办法,今后,具有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愿 到西宁市就业的,可先入户后择业,并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被西宁市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级 *** 以上职称的工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及其无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按规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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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以下几种购买商品房人员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也将被准予落户:在西宁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包括外州县单位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的新建住宅出售给职工的,凭房产证允许无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在西宁市市区一次投资50万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一次投资30万元,在大通 *** 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一次投资20万元,项目开工或开业后,准予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取得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 要如何才能办理落户?流程是什么?
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落户需要的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职称类)
户口簿:
家庭户→带上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带上户主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来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俗来讲也就是职称;职称需要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才能落户南京,职称落户前需要进行证书认证。
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如何认证?
1、如果是南京市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不需做证书认证。
2、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认证?
先在学信网打印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是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无法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A.如果证书是考取的,携带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B.如果证书是评定的,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携带认证书、户口簿、入户申请书去办理落户即可。
落户注意事项:
如果是落南京公司集体户,携带公司同意落户书和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果是南京集体户,携带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下车,5号口出);
如果是落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或者投靠亲属,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房子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
青海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青海省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中级: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认定;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申报中级工程师需具备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2、社保条件:需具备评审地社保
3、能力业绩条件:
(1)中级:参与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完成所承担部门的工作任务;在工程项目中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小型工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等
青海落户2021年新政策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科,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井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5、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青海落户2022年新政策
青海落户2022年新政策如下:
1、对州内现有户籍农业人口,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2、对在海西州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凡在城市(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购买、自建、受赠、继承以及依法承租城镇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均可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3、对在海西州内长期务工定居生活的本省籍外来人口,尚不具备城市(镇)落户条件的,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蓝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