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资格考试
⑴ 如何取得公证员资格
公证员是指符合《公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内证书,在公证处专门容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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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由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部门报省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任命,并由省司法部门颁发执业证书。不需再考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六)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⑵ 担任公证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 年以上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⑶ 我想考公证员,要那些条件和考试才行
考公证员需要有下列条件,且通过下列考试才可以报名
1、具有我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专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属,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 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公证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⑷ 公证员如何评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⑸ 公证员要什么资格才能当
《公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⑹ 公证员考试难吗
公证员执业要先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后在公证机构工作两年,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公证员培训合格后,才能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
全国来说,公证机构的性质并不统一,地区收入差别也较大~
⑺ 公证员考试有何要求,何时考试
公证员资格考试和公证员执业:国家实行统一的公证员资格考试制度。全国公证员资格考回试原则上每两年举答行一次。公证员资格由省司法厅按规定授予。《公证员执业证》由省司法厅按规定颁发和管理。只有持有《公证员执业证》并经年度注册的公证员,才能履行公证员职务。
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⑻ 考公证员资格证是不是必须要有法律资格证才可以。
,我们对三才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咨询。
三才
人力资源的管理回人员表示答,人力资源也是一个在知识与实践上要平衡的职业,既需要有专业的知识,也非常重视实践。由于人力资源工作的这个特点,对从业人员的学习能力要求很高,要善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其次,从事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对人际沟通能力要求也是很高的。
如果想从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最起码要知道人力资源有六大模块,您还要知道做人事需要考什么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来考取对应的证书类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包括: *** 、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HR规划,及每一模块的基本作用。一般非专业的人员想进入人力资源领域,都是从做考勤、工资和社保开始的,这些属于人力资源中最没有技术含量,最事务性的工作。
通过三才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管理人员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做人事需要考什么证的答案,这也算完成了一大步。在知道做人事需要考什么证之后,想要进入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的朋友就可以进行相关学习,准备考取相关的证件。如果你不知道怎样才能考取相关的证件,或者是对自己的知识掌握还是不放心,那可以去三才进行相关的培训。
⑼ 公证员助理资格证有用没
司法局招吗?应该是公正处 *** 哦,一般考试多为民商法,还有一些有关公证的概述(理论知识)
注:公证员助理不属于事业编制,只有公证员是,公证员助理就是和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而已
⑽ 公证员怎么考
考公证员需要有下列条件,且通过下列考试才可以报名
1、具有我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 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公证员专业职务是为了完善公证制度,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实现公证队伍的专业化,保证公证质量,而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
(10)公证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第二十三条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验收标准
1、施工质量检查 *** 与标准
1)每道工序完成后,用2m平板靠尺检查各方向的平整度,用线坠尺检查垂直度,标准为垂直与夹带度偏差不大于3mm。
2)保温层的厚度偏差用针刺法检查,测定保温芯板实际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随机抽样检查,每100㎡抽查点,若该点不符合设计要求,则增加抽样检查点为每30㎡设一点,并做好记录,待作数理统计,评定质量。
4)施工操作中的质量控制检查,由质量检查员组织进行,应控制施工质量的全过程,重点控制工序的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墙体表面光洁平整、无修补痕迹、无接茬、观感好。
2)阴阳角垂直方正、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立面垂直度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公证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内从事公证活动以及对公证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 *** 司法行政机关是公证工作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
公证处依法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二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第五条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行使国家公证权的证明机构。
公证处的设立、变更、终止,由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
公证处之间无隶属关系。第六条 公证处实行主任负责制。公证处主任在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人员中产生,并经同级人民 *** 主管部门批准。第七条 公证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越管辖范围办理公证事项;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公证活动;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公证;
(四)侵吞、挪用提存款物;
(五)故意出具虚假公证文书;
(六)其他违法行为。第八条 公证员是在公证处专门从事公证业务并依法获得《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第九条 公证员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禁止下列行为:
(一)出具违背事实、违反法律的公证书;
(二)无正当理由推诿或者拒绝公证;
(三)违反程序擅自出具公证书;
(四)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其他违法行为。第三章 公证范围第十条 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证明下列法律行为:
(一)合同、协议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二)委托、担保、赠与及遗嘱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
(三)财产的清点、分割、 *** 、继承和放弃财产权、继承权的声明;
(四)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认领亲子女;
(五)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票据的背书、拒绝承兑、拒绝付款;
(六)评奖、考试、竞赛、拍卖等行为;
(七)债权的追索或者债务人的承认;
(八)其他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处证明下列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商标权、专利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
(二)亲属关系、婚姻状况;
(三)出生、生存、居住、死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四)身份、学历、经历、职称、职务、国籍;
(五)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章程、资信、债权债务情况和财产的清点、评估、清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六)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件相符;
(七)文书、证件的作成日期以及签名印鉴属实;
(八)其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第十二条 下列法律行为和文书,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一)房屋的买卖、抵押、赠与、分割、继承、交换;
(二)以保证、抵押、质押为担保方式的贷款合同;
(三)国有企业的租赁、联营、拍卖、兼并和产权 *** ;
(四)公司股东大会、入股协议;
(五)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六)向社会发行奖券、彩票的开奖活动及其他有奖销售活动;
(七)涉及外方及港、澳、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行为;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证及当事人约定以公证为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事项。
公证处对应当公证的事项,必须根据该公证事项的特殊期限要求,依法简便、及时地办理。第十三条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以下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
(一)清点遗产、保管遗嘱或者其他文书;
(二)封存样品;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四)调解经公证的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五)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公证顾问。
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2022修正)
之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证活动以及对公证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自治区公证协会,盟、设区的市的公证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二)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四)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第五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 *** 和旗县级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对本地公证机构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组织建设情况;
(二)执业活动情况;
(三)公证质量情况;
(四)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五)档案管理情况;
(六)财务和分配制度执行情况;
(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七条 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由所在地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逐级报自治区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该设立、变更事项涉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第八条 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他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证机构从事公证活动,不得使用公证名称,不得从事公证业务。第九条 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应当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采取利企便民措施,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第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证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支持公证机构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人口基本信息、婚姻、收养、不动产登记、房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住房公积金、企业登记等办理公证所需数据的共享和在线查询核验,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公证业务需求等情况,制定自治区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公证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第十二条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
(三)在出具公证书后或者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终止公证的决定后,未建立公证档案或者毁损、篡改公证档案;
(四)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七)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公证;
(八)侵吞、挪用提存款物;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 公证员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
(八)在出具公证书后或者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终止公证的决定后,未建立公证档案或者毁损、篡改公证档案;
(九)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公证;
(十一)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侵吞、挪用提存款物;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证员的职称
初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四级公证员)
中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
高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公证员如何评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