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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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企业、事业单位、 *** 机关、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税务等方面工作满3年;
3、在本人职业生涯中,累计参加过3个以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担任过负责人或者重要角色;
4、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
5、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
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有:1.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专业理论水平;2.满足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3.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和丰硕的成果。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14〕25号)规定的相关要求,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专业理论水平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区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 *** 和发展趋势;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本单位或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主持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连续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5年以上。
2、主持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作为骨干参与单位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创优等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及组织实施。
3、参与大型经济活动的组织工作。近5年中参与过1次以上高层次有影响的经济论坛、研讨会或报告会等重大活动,并在大会上发表价值较高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
三、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第1条作为常用条件:
1、作为之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8万字以上,译著3万字以上)1部或以之一作者在省(区、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在旗县级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篇发表论文)。
2、作为主要骨干从事(3年以上)或参与(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期间,连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和自治区 *** 确定一定时期政策性的亏损指标企业除外)。
3、主持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期间,连续3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4、主持小型企业或非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5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本盟市(厅局)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前五名)作出突出贡献。
5、主持1项以上省(区、部)级或2项以上盟市(厅局)级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组织管理,经实践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6、作为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获省(区、部)级专业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
7、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作为骨干制订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 部门评定),或拥有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付诸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100万元以上,附当地税务部门证明),本人为创名牌或专利起到了主要作用。
9、作为骨干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盟市(厅局)级以上施行的相关专业的办法。
10、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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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基层高级职称在哪评审
内蒙古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由厅级以上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考察评审。
2022年乌兰察布市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之一条 根据《 ***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7〕36号)精神,为发挥好人才评价的引领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经济系列专业人员,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经济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评审条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违法、失信和学术不端人员在评审中实施一票否决,激励经济系列专业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操守。切实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注重考察经济系列专业人员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 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并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为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名称为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高级经济师(金融)、正高级经济师(财政与税收)等。
第五条 取得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经济专业职称的条件。
第六条 经济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统一资格考试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热爱经济工作,具备相应的经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八条 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职称,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第十条 破格申报条件和免试条件按照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除具备第二章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相应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经济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2.熟练运用经济工作专业理论、 *** 、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高标准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经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升经济运行水平。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具体经济问题开展经济工作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创新经济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 *** ,为本行业(地区、部门)经营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工作能力
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5年以上主持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或作为主要业务工作骨干有10年以上参与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经历,或有10年以上主持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经历。
2.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自治区(省、部)级、盟市(厅、局)级项目的前期论证、建设管理、后评估等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3.作为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获1项以上自治区(省、部)级专业成果奖。
4.主要参与制定盟市(厅、局)级以上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或经济政策、重点行业规划以及重要规章制度、开展相应层次课题研究等。
5.指导经济工作从业人员高效合规地开展各类盟市(厅、局)级项目3个以上,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 *** ,提高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员需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作为之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5万字以上,译著8万字以上)1部以上或以之一作者在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非公经济组织、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人员,为解决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在主持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获得自治区(省、部)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奖项1项以上,或获得盟市(厅、局)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奖项3项以上,或为企业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3.主持1项以上自治区(省、部)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项目的组织实施。
4.获得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2等奖以上奖项(额定人员)。
5.主要参与制定盟市(厅、局)级以上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或从事行业规划、经济政策研究5年以上,主持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重要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6.主持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被有关部门采用。
7.在主持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期间,推动企业获得1个中国名牌或2个自治区名牌称号,或推动企业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所获专利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500万元/年以上,附当地税务部门证明),本人为创名牌或专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 或社会组织开展自治区(省、部)级重大经济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9.主持非公经济组织(50人以上)经济管理工作期间,获得盟市(厅、局)级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奖项1项以上,或为企业连续5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第十三条 高级经济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1.系统掌握本专业经济工作专业理论、 *** 、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2.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开展。
3.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 *** 。
(二)工作能力
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连续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5年以上。
2.主持旗县以上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或作为骨干参与单位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评估及组织实施。
3.参与大型经济活动的组织工作,近5年中参与过1次以上高层次有影响的经济论坛、研讨会或报告会等重大活动,并在大会上发表价值较高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
4.指导经济工作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内蒙古医疗副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您好,内蒙古医疗副高级职称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结束。报名时间的具体日期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也可以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名时,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并需要参加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内蒙古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内蒙古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内容入下:
申报评审条件
1、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职业准入资格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3、工作量条件
按照临床(区分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和手术为主临床专业)、口腔、公卫、护理、医技等五个类别分别制定相应工作量,具体见附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落实各项公示制度的具体要求
1、单位申报前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2、盟市(厅局)报送前公示。各盟市(厅局)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盟市(厅局)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门户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和修改的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
3、自治区评审结果公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束后,将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自评单位和各盟市在本单位本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果核实。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