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是2020年10月30日。2020年5月7日,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明确了2020年我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相关时间安排:
1、6月30日前完成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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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3、12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
内蒙古2022年技术职称要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总的要求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
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定是什么?
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定是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人员范围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
职称评定的注意:
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 -内蒙古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进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