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2022年内蒙古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要求,现对申报2022年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9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内蒙古2022高会评审申报政策
(一)严格评审依据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39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2.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印发新评审条件的职称系列(专业),严格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未完成评审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对照国家已出台的改革指导意见,抓紧修订评审条件,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修订任务。
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
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乌兰察布市2022基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基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乌教发【2020】39号)精神,经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教师职称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基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经过认真审核,现将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基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申请职称 申请单位 评审结果
1 张某 教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三中学 通过
2 李某 教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五中学 通过
3 王某 教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七中学 通过
4 周某 教师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九中学 通过
二、注意事项
1、评审结果以实际签发的《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乌兰察布市基层副高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乌教发【2020】39号)为准。
2、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向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提出异议,经审理后作出最终裁决。
3、考生未申请成功者应按照《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20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乌教发【2020】38号)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全部资料,以便审核。
本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9日,如有疑问,请致电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教师职称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474-8590316。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
内蒙古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2023年1月公布。2022年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18日。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