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人事厅和劳动厅已经合并为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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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施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审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并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联系 *** :024-22503874
职称处咨询 *** :024-22959120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 :02423448313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省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扩展资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挂辽宁省外国专家局牌子。管理省公务员局。省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事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省外国专家局管理的出国培训范围为执行由省委、省 *** 批准或授权代表我省与外方签署的多边或双方合作协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在授权范围内或委托其下属机构与外方签署的多边或设备引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
与国外知名的高等学校、专业机构直接签约安排、国家外国专家局、省 *** 资助的自有渠道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 :(024)22821131 传真:228552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辽宁省中级职称证在哪个网上能查询
辽宁省中级职称证在网上是不能查询真假的。如有疑问请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咨询 *** :024-22959120.
沈阳高层次人才认定什么部门受理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7号):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沈阳市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的(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所在区、县(市)人社局:
和平区
经办部门: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人才部
报送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 *** :31912287
沈河区
经办部门: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送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 *** :22898806
皇姑区
经办部门: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人才科
报送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联系 *** :86267667-8102
大东区
经办部门: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科
报送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联系 *** :88504833
铁西区
经办部门: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部
报送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联系 *** :25711252
经办部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园党群工作部
报送地址:中央大街27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 *** :81033710
浑南区
经办部门: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部
报送地址: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828
联系 *** :23910898
于洪区
经办部门: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报送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
联系 *** :85831307
沈北新区
经办部门: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部
报送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大街明珠路1号
联系 *** :89863050
苏家屯区
经办部门: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
联系 *** :89121280
辽中区
经办部门: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科
报送地址:辽中区蒲东街蒲水路28号
联系 *** :87821329
新民市
经办部门: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服务部
报送地址:辽河大街光明路3号
联系 *** :87851026
康平县
经办部门: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科
报送地址:康平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
联系 *** :87335910
法库县
经办部门: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报送地址: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联系 *** :87125305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中央、省直驻沈单位以及沈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报送市人社局:
经办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
报送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1405室
联系人:冯文怀
联系 *** :024-2272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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