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5年职称申报条件
考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要求
2020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 结合的评价方式。符合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辽宁省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考试及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130号)和《关 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 意见》(辽人社职[201618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拟申报2020 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均需参 加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请 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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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人员享受免考政策
1. 自2016年起,援派时间超过1年的援疆、 *** 、援外等 人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考。
2. 在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工作满30年,男年满55周岁、女 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末)申报人员免考。
3. 申报民族医(蒙医学)髙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
4. 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考。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 :02423448313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省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扩展资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挂辽宁省外国专家局牌子。管理省公务员局。省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事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省外国专家局管理的出国培训范围为执行由省委、省 *** 批准或授权代表我省与外方签署的多边或双方合作协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在授权范围内或委托其下属机构与外方签署的多边或设备引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
与国外知名的高等学校、专业机构直接签约安排、国家外国专家局、省 *** 资助的自有渠道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处
人事厅和劳动厅已经合并为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的职责是:
负责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施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审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并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联系 *** :024-22503874
职称处咨询 *** :024-2295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