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怎么报考药监局职称,辽宁省药监局培训考试

2024-05-14 辽宁职称评审网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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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药监局的初级药师的条件

辽宁省怎么报考药监局职称,辽宁省药监局培训考试

初级药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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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四)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主管药师评审条件?

A. 评审医药药师职称的条件

在医药大专院校进修一年以上,获得结业证书,取得药士(中药士)、技术人内员资格后从业专容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药学(中药学)或相近专业(医药、生物、化学、护理)中专以上学历,取得药士(中药士),技术员资格后从来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药士(中药士)、技术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还得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职称英语现在各省可能评药师都不做为必备条件了,具体情况得咨询当地人事局职称办。辽宁省不用考职称英语了。

B. 职称评定医药工程师与主管药师的区别与优劣

简单说,这两个职称都是中级,级别是一样的。

但是,其专业发展方向是不同的…版…具体情况得去问本权单位的有关部门……或者去问领导和同事中有相关经验的人。由他们给你解释其中的具体区别,并且根据你的个人发展,提出建议……

同时,你自己也得在这方面多研究研究……毕竟这是你自己的事儿。

确定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发展方向,未来更加辉煌!

C. 医学类各种职称评定都有哪些要求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1、医(药、护、技)士

(1)中专(本专业)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经县以上卫生部门或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合格,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6年、4年;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员,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获得相当中专水平的医药护技专业合格证书(结业证)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了解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知识;

(3)具有一般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辅助工作。

2、医(药、护、技)师

(1)本科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4周年;获得大专水平的本专业的专业合格证(结业证)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非本专业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6年、8年、12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满4周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取得中医士职称满4年;

(2)熟悉专业理论知识;

(3)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承担正常业务工作;

(4)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药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 *** )

(1)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3年;专科、非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8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分别满3年、5年;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9年、12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5年;职后取得本专业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3年、3年、4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5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取得中医师5周年。

(2)获得执业医师、药师资格;

(3)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先进技术,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工作经验,熟练地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的业务;

(5)有较好的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效益、胜任授课工作。

(6)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益好。

D. 评定主管药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报考主管药师考试要依照本人的真实情况填写报名申请,一般在现场审核阶段会要求出具以下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申请表

3、相关学历证书

4、从业时长证明

5、初级药师证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位考生要密切关注自己当地的报考信息,按照要求完成好自己的报考工作,取得自己的参试资格。

E. 报考主管药师需要什么条件

报考主管药师条件: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专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属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F. 如何评药师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6)主管药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和免疫学、医学统计学、天然药物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2周左右。

G. 北京执业药师如何评定主管药师

主管药师不是评定的,而是需要自己考试取得的。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版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权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更多报考方面的问题可以去正.保.医.学. 网了解一下。

H. 关于主管药师报考条件

您好:主管药师报名条件如下: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I. 副主任药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报考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专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属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9)主管药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药师是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一种职务称呼,具体档次划分为: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 、药士 ,副主任药师属副高级。

药师职责:

1、指导临床药学、药学情报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评价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监督检查特殊管理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等。

J. 主任药师评审条件学历要求有哪些

药师和中药师是我国人事职称制度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专业技术职称,按晋升级别分别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和认定、发证部门为各地的职称改革委员会。

药师职称人员在学生阶段所学的为药学(通俗的说为西药)类专业,主要从事药学(西药)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

中药师职称人员在学生阶段所学的为中药类专业,主要从事中药学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

由于我国提倡并推行中西医结合,表现在学校课程设置上药学、中药学专业课程有一定的交叉,或者说至少需要学习基础课差不多都有,到专业课时深入学习的课程才差别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工作内容也难免有一定的交叉,只是工作分工的侧重点不同。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国家药监局与国家人事部参考国际惯例,为推进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制度改革与发展而设立的执业资格制度,只要相关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经全国统考合格者均可取得该资格。具体考核科目分执业药师考试和执业中药师考试, 发证机构为国家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颁发。

药师制度主要是“评”的,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系统,执业药师制度是“考”的,主要适用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可知: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2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增加1年。

6.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级别为考全科【中专】)。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1.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中专”)。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 *** 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在中专层次,“药学、中药学专业”包括药剂和中药。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 *** 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之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之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 *** ,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审核时间: 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及审核方式

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工作全程网上办理。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流程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1.注册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试点工作开始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x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考信息

考试实行单位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省份选择大连市,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由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3.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核验,核验结果通过网上反馈。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者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利用 *** 共享数据将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社保信息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核验。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在审核期间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核查的免试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示及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收费窗口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七、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办理复核、领证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人才网。

八、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大连人才网。

九、咨询 ***

资格审核咨询 *** :12333或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 *** :95070

十、重要提示

(一)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或其他省份。

(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审核窗口查询。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药监局怎么考进去

药监局须满足包括政治条件、年龄条件、专业技术要求等报考条件后才可报考。药监局考试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最后就是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条件介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3、身体健康;

4、关心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有志从事药品审评及相关工作;

5、满足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药监局的主要职责

药监局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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