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级会计师评审结果出来的时间
2021年辽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通知,85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2021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考试于5月15日结束,考试之后就是紧张的等待成绩阶段。高级会计师考试采用“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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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高会考试合格成绩三年有效,要求在通过考试三年内通过评审,假如通过了,就是高级会计师,永久有效。假如没有通过那第四年要重新考试,然后继续参加评审。
2022年辽宁省职称评审时间
辽宁2022年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27日-11月2日。
申报前,申报人员应先在“辽宁会计网”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完成信息采集并保证信息准确。
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申报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人员最近3个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申报材料是评审量化赋分的依据,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和上传材料内容。
辽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
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市财政局统一将《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照片(4张)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省财政厅。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关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关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请各市财政局和省(中)直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居民身份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取得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
4、工作经验:具有三年以上的会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高级会计师的岗位上。
5、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水平,且学历应该是财经、金融、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
6、取得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
2022年辽宁会计职称的等级有哪些?
问: 2022年辽宁会计职称的等级有哪些?
答: 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 你会计业务水平越高。我们国家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会计职称亦称为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又称为会计师,高级职称又称为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又分为副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相当于副研究员或副教授,正高级会计师相当于研究员或教授。
初级
初级:助理会计师
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需要在一年内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这两门课程,才予评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中级
中级:会计师
课程《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高级
高级:副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实务》
获取上述相应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包括:
1.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助理会计师:大学生可以在考取从业考试后考取。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3.取得高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
对于初中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试授予制度,而对高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授予制度。
在实行上述授予制度后,职称不再由国家直接授予,而改为由聘任单位根据规定自行聘用任命,国家只负责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高级:正高级会计师
一般采用评审 *** 产生,具体办法由各省决定。
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会计人员参加各层级会计人员职称评价,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1、助理会计师
1.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能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2、会计师
1.系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财经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负责某领域会计工作。
4.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3、高级会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 *** 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4、正高级会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
2.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3.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
4.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视同具备前述第1至第4项标准条件,满足第5项条件,即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