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技术职称考试,辽宁省经济师考试

2024-05-21 辽宁职称评审网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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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29日至5月29日开始报名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08-4-16 9:32:03 阅读次数:537次

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微信号:jy00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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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辽宁经济技术职称考试,辽宁省经济师考试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四)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至5月29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在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办理报名确认。

(2)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时应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不合格,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名确认完成后,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5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0-24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联系 *** 见附件1。

五、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7]13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2009年2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辽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包括什么

辽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报考条件包括什么?下面是初级会计职称网整理的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具体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以下为详情: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两科目原考试时长基础之上均减少1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缩短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缩短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20年会计初级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查看详情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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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公布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登陆“辽宁会计网”、“辽宁会计”APP或“辽事通”APP报名。首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再通过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关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

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和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00至12月25日24: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1年5月5日开始。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日期为5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两个周末时间段。《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上订购,由出版机构通过邮寄方式直接送达。

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报名简章。

2.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财政部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3.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7.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报考地咨询。咨询 *** 如下:

以上就是2021年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简章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环球青藤网站,小编将会为各位考生及时更新最新资讯!

经济师职称考试

经济师的定义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师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编辑本段考试简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编辑本段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经济师考试教材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铁路 )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开始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开始考试后60分钟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考生只准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 *** 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集中保管,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开始时,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题本、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所在地区、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科目代码,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皱折、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规定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的,一律用2B铅笔作答;未按规定用其他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九、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十、提前交卷的应考人员,必须离场,并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停留、大声喧哗。 十一、考试结束 *** 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题本及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检查、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编辑本段题型题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题型、题量、分值、考试长度一览表 考试科目 单选( 客观) 多选( 客观) 案例( 客观) 计算( 客观) 案例(主观) 解答(主观) 合计 时间长度

经济基础(初、中级) 70题70分 35题70分

140分 2.5小时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60题

60分 20题

40分 20题

40分

140分 2.5小时

编辑本段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编辑本段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编辑本段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4、5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201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将在2011年4月中下旬展开,下是2010和2011的报名时间对照表,具体如下: 地 区 2010年报名时间 2011年经济师报名时间

北 京  4月27日至5月14日  暂无公布 

天 津  4月26日-30日

补报名:7月7日-8日  暂无公布 

上 海  5月12日-6月6日  暂无公布 

江 苏  4月起  5月20日--7月20日

浙 江  5月12日-26日  暂无公布 

山 东 5月5日-20日  暂无公布 

福 建  4月12日-5月4日  6月10日起 

广 西  4月12日-30日  暂无公布 

江 西  4月19日-27日

补报名:6月18日-23日 6月20日--28日

安 徽  6月17日-30日  7月1日至20日

广 东  6月23日-7月23日  暂无公布

海 南 5月4日-26日  暂无公布

辽 宁  4月19日-27日

补报名:6月18日-23日 6月9日--7月4日

吉 林  4月19日-28日  暂无公布

黑龙江  4月15日-4月28日  暂无公布

内蒙古  5月31日—6月6日

补报名:6月26日—6月28日  暂无公布

山 西  省直 4月14日-5月10日  5月30日-6月16日 

忻州市 201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5月3--6月20日 报名通知

湖 北  4月14日-23日  暂无公布

湖 南  5月19日-26日  暂无公布

河 北  4月22日-5月13日  暂无公布

河 南  4月21日-4月30日 暂无公布

重 庆  4月16日—5月12日  6月15日—7月4日

陕 西 

4月23日-5月24日  暂无公布

高级经济师 陕西省2011年高级经济师报名:6月17日至7月10日 报名通知

贵 州  4月10日-4月30日  暂无公布

云 南  5月15日-6月15日  暂无公布

四 川  4月20日-5月20日  六月初报名

宁 夏  6月2日-25日  暂无公布

甘 肃  4月16日-30日  暂无公布

新 疆  新疆:6月10日—7月10日

兵团:4月19日-9月3日  暂无公布

青 海  4月24日-5月20日

补报名:7月31日-8月17日  暂无公布

西 藏  ——  暂无公布

广东 —— —— ——

深 圳 4月13日-5月13日 暂无公布 敬请关注

编辑本段报名 ***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编辑本段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2011年考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初、中级)

编辑本段合格标准

2010年经济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编辑本段考试用书

2010年经济师考试新版教材发布 2010年经济专业考试继续使用2009年版的考试用书! 经济师考试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考试制度和形式已经趋于完善,考生人数也是逐年递增。由于其考试难度相对于其他职称考试科目来说相对简单,因此经济师考试成为了众多考生的首选。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以及考试自身发展的需要,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进行重新编写,以往各类教材均以不适用。而且近日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消息得出,2009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已经进行了全面改版。其中一个显著变化是,在“考试目的”中说明对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对“考试内容”取消了掌握、熟悉、了解的区分。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运输经济(水路)专业与实务中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2009经济师考试参考教材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5.00元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运输经济(公路)专业与实务中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5.00元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房地产专业与实务初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2.00元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经济基础知识中级(含光盘)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55.00元 2009经济师考试参考教材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人力资源专业与实务初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2.00元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工商管理专业与实务初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2.00元 2009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建筑经济专业与实务中级 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 作 者: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定 价: 45.00元

编辑本段证书领取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证书领取会在成绩公布后的两、三个月后开始领取,考生一般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证书工本费到当地的人事考试院领取证书。

编辑本段注册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助理经济师和初级经济师区别所在 助理经济师是初级经济师的通俗叫法,其实是一样的,是比中级经济师低一个级别的执业资格认证。

编辑本段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深化职称改革、使我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纳入对外开放总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不再进行经济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 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取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物资、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十四个专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学;2.企业管理原理;3. 统计与会计知识;4.市场营销;5.经济法;6.经济数学。 第六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 ***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第九条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考试成绩采用单科累积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颁发单科合格证明。规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由人事部颁发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经济专业的中、初级资格中文名称和英文译名根据国际通例和各经济专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由主管部门确定,经人事部同意后正式使用。所定名称与原名称作用相同。 第十二条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考试作弊,骗取资格证书和乙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负责,委托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当地职改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编辑本段经济师考试合格分数

全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代码 科目 中级 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 84 72

01 工商管理 81 72

02 农业 84 72

03 商业 73 72

07 财政税收 84 75

09 金融 84 79

10 保险 83 75

11 运输水路 84 78

12 运输公路 74 72

13 运输铁路 81 73

14 运输民航 84 80

15 人力资源管理 82 84

16 邮电 79 77

17 房地产 79 84

19 旅游 72 81

21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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