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高级职称考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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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手续
2008年度,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纽,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的近期无底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考试教材征订单,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到沈阳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交费手续。未经交费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五、考试时间
2008年5月17、18日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六、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从2007年10月23日开始,到11月23日结束。10月16―22日考生可以进行网上预报名。
七、交费确认地点和时间
2008年度,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集中办理交费确认手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时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须自行对照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即使通过考试,人事部门也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务必于10月30日―11月23日之间,到以下报名点办理交费和确认手续。
1、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 *** :22704418、22703418)
2、和平区财政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 :22861002)
3、沈河区财政局(沈河区盛京街25号 *** :24843631)
4、大东区(大东区津桥路4号沈波大厦 *** :88716646)
5、皇姑区财政局(皇姑区庐山路3号 *** :86856318)
6、铁西区(铁西区勋望街9号 *** :25852175、25844887)
7、东陵区财政局(东陵区万柳塘路107号 *** :24213737)
8、于洪区 *** 南楼310房间(于洪区黄海路37号 *** :25320310)
9、苏家屯区财政局(苏家屯区枫杨路81号 *** :89814781)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辽宁会计网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辽宁会计网。
2022年辽宁省职称评审时间
辽宁2022年高会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27日-11月2日。
申报前,申报人员应先在“辽宁会计网”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完成信息采集并保证信息准确。
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申报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人员最近3个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申报材料是评审量化赋分的依据,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和上传材料内容。
辽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
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市财政局统一将《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照片(4张)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省财政厅。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关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关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请各市财政局和省(中)直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
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怎么报名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辽宁会计网进行申报。其中,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0月9日-10月15日,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1月1日-11月10日。具体 *** 如下: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主页右侧“高师考评”中的“评审申报”,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必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时,应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选择单位性质和审核部门,自行设定登录账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密码),点击“开始注册”即可。
3.填报信息。进入填报界面后,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业绩填报时,挑选最能代表申报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主要工作业绩填写,所填业绩要与申报材料一致。
4.数据上报。在确认个人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填写结束,开始上报”将信息上传。上传后若未到财政部门报卷,可以修改信息再上报。若已到财政部门报卷,且财政部门已审核完毕,则无法再更改信息。
5.下载并打印材料。网上填报结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载并打印,其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经济鉴证工作的人员,符合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均可申报参加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省财政厅组建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负责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以同等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会计案例替代1篇论文。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 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除此之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三、评价方式
全省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参加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参加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通过省级合格标准者,可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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