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 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1、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自治区于2008年5月8日发布《新疆 *** 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 令第155号),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保证金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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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立法调研,进一步完善《新疆 *** 尔自治区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争取出台《新疆 *** 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新疆 *** 尔自治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机制》。
4、采矿权人应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更的,采矿权人须按照变更后标准缴存治理恢复保证金。
5、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如下:地下开采:保证金=矿区面积(平方公里)×10000元+地表坑道口数(个)×5000元+开采期限(年)×5000元。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一项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的经济激励措施,属于押金性质,并非行政收费。
3、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4、分别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义务,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职责。
5、第十八条 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6、采矿权人应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更的,采矿权人须按照变更后标准缴存治理恢复保证金。
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1、之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采空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维护沉陷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如下:地下开采:保证金=矿区面积(平方公里)×10000元+地表坑道口数(个)×5000元+开采期限(年)×5000元。
3、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4、分别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这些制度规定了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义务,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职责。
安徽省地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每年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全省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报告、汛期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地质灾害通报和全省地质环境状况公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如下:地下开采:保证金=矿区面积(平方公里)×10000元+地表坑道口数(个)×5000元+开采期限(年)×5000元。
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如何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他建议,坚持“环境成本自付,生态成本分担”的治理原则,由当地 *** 和企业自行解决再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建立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体现奖惩分明的环境保护理念。
第十三条 采矿权人 *** 采矿权的, ***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证金及利息一并 *** 给受让人,并由受让人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第十一条 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采矿权人应当向采矿登记机关重新出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保证金缴存承诺书》,并按重新核定的保证金数额和缴存期限缴存保证金。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应缴纳的备用治理费或质保金。
之一条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管理,保证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逐步治理历史上矿产资源开发遗留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问题。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继续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和审批制度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2017修正)
1、将第八条修改为:“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可以由申请人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并报具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2、第十八条 自治区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矿业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义务。
3、第十二条 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自治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工作,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