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多少费用?
1、审批程序 地质资料汇交: 探矿权人由勘查转入采矿的,应当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汇交该矿区的地质资料。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
2、采矿登记发证费大型矿山500元/个、中型矿山300元/个、小型矿山200元/个,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门[1992]价费字251号;采矿权使用费:根据国务院241号令按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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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采矿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开采矿产资源的,需要到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
法律分析: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
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根据勘察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什么部门申请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①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②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③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 *** 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第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个人自采自用砂、石、粘土等普通建筑材料可以不申领采矿许可证。开采地点由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村民委员会指定。
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需要获得采矿权限,并办理相关的证件。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
2、在工商部门核名登记。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开采证。递交资料到安全管理局审批。集齐相关数据向环保局申请测评。递交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税务部门提供材料,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可。
3、矿山开采需要的证件有:矿山采矿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煤炭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的营业执照、矿山矿长资格证以及矿山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
4、申请程序。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办理流程如下: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