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职称改革职称评聘分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人职发[1991]7号】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
2页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09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 进行评聘分开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研究探索少数 专业技术系列实行职务聘任制,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2. 选择试点单位,只限于以下范围的人才密集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 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属于上述范围的试点单位,只在本单位主体系列在职人员的副高级职务层次实行评聘分开,即高等院校的 副教授;科研、设计单位的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特大型
百度文库
技工学校相关政策有哪些?
技工学校简称为“技校”,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学校。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那么网友们知道技工学校相关政策有哪些吗?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并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这意味着,过去只针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今后有望向技工放开。《意见》提出,要积极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对表现优秀的技工院校教师可给予适当奖励。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
2、 《意见》还要求规范高技能人才培养学制。高级技工学校、 *** 学院直接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培养预备 *** 的学制教育期限为4年。高级技工学校、 *** 学院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2年,培养预备 *** 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学生学习期满且毕业成绩合格者,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此外,国家将制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的政策。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 *** 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 *** 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 *** 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 *** 职业资格证书。
4、 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 学院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价试点。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 *** 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以上技工学校相关政策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称过渡下一步怎么改革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高级讲师。实验专业中、高级职务设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本条件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在上述学校中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申报评审。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3 年以上。
2 、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7 年以上;
(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 1981 (含)年以前正规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4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有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 *** 。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
( 2 )系统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00 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 2 。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其中至少 1 年为优秀)。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 3 )组织和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良好效果。理工类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实习、设计、调查等)累计不少于 5 个月,文史类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3 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 2 个月。
2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2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1 篇,同时另有 1 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 3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1 篇,同时作为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
( 4 )公共基础课教师、职业中专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论文 3 篇,其中 1 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3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 2 条):
( 1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 2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二等奖以上;或独立 *** 的教具(含教学课件)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或在市以上 *** 部门举办的比赛、汇演、汇展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以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二)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
( 2 )系统担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及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40 学时, *** 教学的校级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 3 。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 3 )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两年为优秀)。
( 4 )主持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 , 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良好效果。理工类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实习、设计、调查等)累计不少于 5 个月,文史类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3 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 2 个月。
( 5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2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 篇以上。
( 2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7 名)获得市、厅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
( 3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参编省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
( 4 )公共基础课教师、职业中专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另有 2 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 篇以上,其中至少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3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 2 条):
( 1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 2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市(厅)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或独立 *** 的教具(含教学课件)获省一等奖 2 次以上;或在省 *** 部门举办的比赛、汇演、汇展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破格人员除学历要求外)、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获奖须附奖励证书;成果奖励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前两名(破格申报人员限之一作者)。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五、本条件中所称 " 市 " 均指 " 省辖市 " , " 以上 " 均含本级。
六、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1998]11 号)同时废止。
国家对高级技工、 *** 是不是有新的待遇政策?
有,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以下的调整,是国家 *** ,高级技工专项待遇政策:
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 *** 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 、高级 *** 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 *** ,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 *** )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针对国家的规定,不同的地方 *** 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不同地方规定不同,以以下几个地方为例:
1.江西省:被聘任的高级 *** 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 *** 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受聘 *** 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 *** 目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 *** 与”干部身份“的 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标准,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 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 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 *** 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 关待遇执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组织对全省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3.湖北省: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4.广东省:广东省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指出,将健全 *** 奖励机制,使 *** 、高级 *** 可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
5.江苏省: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 *** 、高级 *** ,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 *** 、高级 *** ,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6.湖南省: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受聘的 *** 和高级 *** 只要成绩显著、技术精湛,均应该享受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
7.吉林省:长春市的 *** 和高级 *** 在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可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同。
8.陕西省: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 *** 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 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与大专生一视同仁。高级工、 *** 、高级 *** 等高技能人才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 享受同等待遇。
9.云南省:聘用 *** 享受工程师待遇对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
10.北京市:企 业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 *** 、高级 *** 可与本单位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11.广西省: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待遇。
12.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通过多种措施,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人才的局面。
13.安徽省: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高级蓝领”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14.河南省:“受聘 *** 、高级 *** 职务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00元、150元”“ *** 、高级 *** 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5.广东省: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 *** 等同高级工程师; *** 等同工程师;高级技工等同助理工程师;中级技工等同技术员,均享受本单位同等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6.海南省:被聘为 *** 、高级 *** 的人员,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住房控制标准、差旅费及其他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7.浙江省:技术工种技术等级津贴指导标准调整为:高级工每月50元、 *** 每月80元、高级 *** 每月130元。 *** 、高级 *** 在任职期间,除按规定享受职务津贴外,还享受本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 任职满5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退休的、高级 *** 在任职期间退休的,其职务津贴列入计发退休费的基数。同时放宽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的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 *** 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予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的在聘一年以上的 *** 、高级 *** 可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18.上海市:职务津贴标准及待遇:高级 *** 所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19.山西省: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聘任,签订聘任书。聘任书内容包 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职责范围、权利与义务、待遇、违约处理和解聘办法等。被聘任的 *** 、高级 *** 从受聘之日起,用人单位将在妥善处理内部各类人员工资 关系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其他福利待遇可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待遇确定。
20.辽宁省:技术工人当中的 *** 、高级 *** ,在工资待遇、养老福利等方面,可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应聘企业应视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对待。企业对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院校、 *** 学院毕业生,在其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应参照同岗位大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21.黑龙江省:“高级 *** 、 *** 其他福利待遇可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
23.内蒙古自治区:被聘任的 *** ,同时可享受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24.宁夏: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 *** 、高级 *** ,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层次确立相应待遇。
人社部2014第96号文件
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 学院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 *** 、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我想问下有关规定是那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