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评高级职称对论文和课件数量有限制吗
江西新余评高级职称对论文和课件数量没有限制
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要“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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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评聘职称不唯论文,那如何体现老师业绩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引发广泛的关注。虽然文件谈及的是破除高校职称评聘和人才引进等环节中的“唯论文”,但是这可以说是个风向标,说明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注意到“唯论文”在职称评聘以及人才使用中带来的不良的影响。
老师评聘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要求参评聘高级职称的老师获得有县区级以上的荣誉,有的地方对服务年限做出要求,也有的地方要求要有优质课,公开课获奖证书等等。但是有一项要求,几乎是统一的,那就是必须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在行外人看来,能写论文的老师那当然是精通教学理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有深厚的积淀才能写出有深度的教学论文。但是现实评聘中,有几个老师用于评职称的论文是自己写的呢?现在的职称论文代写代发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产业链,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哪个老师的手机好友里,没有几个代发论文的“编辑”呢?
你甚至都不用自己去找,他们会主动联系你,告诉你,只要你有需要,交上800到几千不等的费用,报上你的校名和姓名,他们就可以安排以你的名字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之所以价格有高有低,是因为有的是国家级的刊物,有的是省级的刊物,有的刊物比较正规,有的刊物纯粹就是发表职称论文的。
不过你放心,只要不是碰上骗子,你发表的论文能够在相关网站搜索到,在职称评聘中是能够过关的。所以这样的论文代发的生意还是很火爆的,甚至还时不时会搞个团购促销活动啥的。
这样发表出来的论文,老师自己都不知道写的是什么,除了在职称评聘中作为一个条件之外,能说明什么呢?能代表老师的教学能力水平吗?能显示出老师的教学理论水平吗?当然不能,这样的论文只不过是养活了一些野鸡的出版社而已。这样的论文发表再多也不能代表这个老师的真实水平。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论文都是这样注水的,也确实有老师是踏踏实实做研究,认认真真写文章,把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心得用论文记录下来。这样的老师当然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在参加职称评聘的千军万马中,这样的真写论文的老师实在是凤毛麟角。
职称评聘中“唯论文”存在的问题大家其实都知道,但是由于对工作的业绩很难量化,要找到一个替代论文的衡量标准并非易事。这就有点像高考,虽然很多家长和学生都在吐槽,但是没有更好的替代办法。
不少老师担心,职称评聘中的”唯论文“打破之后,没有了硬性的标准,如何体现出业绩和水平呢?不少地方在探索”加重同行评议的权重“的做法,但是这样做会不会让老实人吃亏,让那些善于搞关系的圆滑之人占得先机。老师们在工作之余还要花心思搞好和领导,同事,行业权威之间的关系,这样会不会让圈子文化盛行?
不破不立,破了必然要立,要设立新的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导向,制定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精准和人性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和标准,让我们拭目以待。
职称评定改革:职称外语取消成焦点
职称评定改革:职称外语取消成焦点
2017年伊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即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这项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儿?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未来职称评定将会有哪些大变化?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以实绩论英雄
“我这么多年评职称就卡在外语上,要不然早就评上了高级会计师。”现年50多岁的王权平是山东一家企业的老职工,因为外语不过关始终没评上高级职称,“ *** 了一辈子会计,平时从来用不着外语,只跟数字打交道,为什么评职称要考外语呢?”
现在,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如老王这般遗憾得以避免。取消职称外语的“硬杠杠”也成为本次改革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事实上,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曾印发三个有关职称外语的通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改革调整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称外语考试所存在的问题。
本次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统一要求,并不是说大家可以不用学外语了。”人社部专技司司长俞家栋说,“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从导向上而言,我们仍然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此外,改革明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职称改革确立了一个导向,就是评价人才要用品德、能力、贡献来评价,而不仅仅是靠一些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这些,就是大家所说的,让工作称职的人能够评上职称,让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贡献的人能够评上职称。”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说。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破除评聘脱节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只有身处本领域,对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够对人才作出更科学的评判。
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即评职称的不是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职称的权限。大部分的职称评定都是由 *** 主管部门进行,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委会基本是由 *** 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评委会。这就导致评审人对于人才的评价难以深入其工作一线了解观察,进而导致人才职称的评定最终只能通过论文得以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论文、唯资历等消极现象,而这也间接催生了学术造假、花钱发论文等不正之风。
与此同时,评聘脱节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困扰。只看职称或论文聘用来的人才可能并不符合实际用人需求,而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却因评审僵化导致评不上与其能力相称的职称,人才发展因此受限,用人单位也陷入尴尬。
为此, 职称制度改革从两方面着手改进 。
一方面,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吴江认为,这一改革体现了“内行看内行”精神,评价人才的. *** 很多,但是要注重业内评价,“比如搞农业的,就得农业专家来评定职称,搞中小学教育的,就得搞中小学教育的专家来评定,不能让大学教授来评中小学教师,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地评定人才水平的高低。”
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一些高校、大型企业,他们的人才评价标准可能比 *** 组织的评委会标准更加严格,也更加符合用人实际,评价自己用的人可能也会更加谨慎。这就可以把评审权下放给他们,让他们自己评价人才。”俞家栋说,“这在节约 *** 运行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 *** 职能的转变, *** 主管部门要做好事后备案,也要做好监督。”
拓展评价人员范围——评职称更公平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经济领域里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也逐渐显现。以往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面向体制内人员,非公领域里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人才的职称评定存在机制上的不顺畅问题。
“以演员为例,国家话剧院的演员职称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但一些‘北漂’演员,一些小的话剧院或者影视城的演员,如果按照以往的制度,他们的职称评定就是个难题。”俞家栋说,“这次职称改革就要破除体制内外的界限,只要是专业人才,就有职称评定的权利。”
《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评价范围扩大了,评价主体也多元化,一些行业组织和协会,还有专门的评价机构,都可以通过 *** 授权以后,提供评定职称的服务。但是,评审权下放了,评价主体多元化了,还得用好职称评定这个‘指挥棒’,不能想怎么指挥就怎么指挥。”吴江说。
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管,转变 *** 职能,则成为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评审权的下放并不代表 *** 主管部门可以撒手不管了,评审范围的扩大和多元化,也不代表职称评定可以随性而为。
因此,《意见》提出多项措施加强评审监督,如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以前 *** 主管部门习惯审批,现在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这对于 *** 主管部门而言既是角色转变,也是全新挑战。”俞家栋说,“我们需要逐渐学习和适应这种角色的转变,并加强制度建设,让职称评定更加公平公正,成为衡量人才的准确标尺,也成为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的催化剂。”
俞家栋表示,接下来主管部门还将出台多个职称系列的配套改革细则,具体指导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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