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在哪里
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地址在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216房或章贡区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8楼。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该地址是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是什么部门
人事厅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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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学校实际合理测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二、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聘用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等管理、发放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类专家人选的推荐、管理工作。
五、负责省学术技术带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考核工作。
六、负责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的特贴发放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移交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材料。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各部门 ***
各类联系方式来自南昌市教育局官网
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热线服务 *** :
88611647:义务教育学籍办理
86798724:招生考试
88611649:高中教育学籍办理
88631754:教育政策咨询、教育游学办理服务
88611648:教育资助
88611646:教育投诉举报
88693808:学业辅导面授预约、心理健康辅导预约
8679856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扩展资料:
教育服务中心设在什么地方?
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处于红谷滩新区万达购物广场正对面, 南昌万达嘉华酒店隔壁,紧邻红谷滩新区洪都中医院。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22号一楼
(南昌二中初中部校园内)
邮编:330038
前往教育服务中心的公共交通有哪些?
前往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可以采用乘坐地铁一号线、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
(1)、地铁一号线
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瑶湖西-双港),可在卫东地铁站或绿茵地铁站下车。
资料来自于南昌市教育局官网
参考资料:南昌市教育局各类联系方式
想知道: 江西省 职称工作办公室 在哪?
好像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省 *** 大院南一路10号12楼
*** :(0791)86386293
赣州职称单列政策是啥意思?
赣州职称单列就是单独拿出来评定。
一般单列的常指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定。所需要的条件与常规职称评定有所区别。
比如在高职教师职称评定问题上,不一定要求论文和著作一定要正式发表为宜,只要是在本专业、行业上有深入研究、有创造性成果,应该认定其学术地位。为了顺利操作,高职院校每年年终,在对教师学术成果认定时,分两大类认定。一类是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认定,二是学术委员会对未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答辩式、专家认定式审定,记录在案,即可。
而常规的评定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表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二十份);
4.《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5.《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一式一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二十份,破格、挂编人员提供);
7.业绩材料目录。
(二)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及其查询认证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证明);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6.取得现资格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原件;
7.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奖项,承担课题(项目)、项目完成情况,专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业绩材料原件;
8.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① 申报高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考评结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
②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
③ 申报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比如:教师资格证、卫生执业证等;
④ 规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供
(一)学历
1.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2.相近专业的界定,可参照原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代码部分的规定;也可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规定,同一学科内的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二)论文
1.申报有论文检索审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在主流数据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原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无法在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总结(评审条件中特指的除外)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3.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
(三)课题
1.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
2.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四)获奖
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1.提供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六)诚信承诺书
1.申报人员须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保证其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所在单位须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单位保证书》,保证申报人员为单位正式在职在岗职工,其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三、申报材料时效
1.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填写
1.按照各表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字迹应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2.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完成情况应对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逐条逐项填写,所填内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3.“工作单位”栏应以单位公章为依据填写单位全称;“申报专业”栏应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规范专业名称;“申报资格名称”栏以《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为准填写规范名称。
4.“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取得现资格以来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栏由基层单位填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准确,对申报人员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
5.“历年考核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申报人员取得现资格以来历年考核情况如实填写,考核等级不得涂改。取得现资格超过五年的,填写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6.个人业务自传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成长过程,目前达到的水平,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主要业绩和成果;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措施等。
五、申报材料装订
1.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职称外语证、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从业证等证明材料须按要求贴入《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
2.业绩材料务必与申报表格中填写顺序一致,业绩材料以《业绩材料目录》为封面装订成册,目录按提供材料顺序填列。装订力求整洁、美观、结实,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3.申报材料装入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