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称申报条件
请参考我们省的呵呵
晋升高级职称(高讲,副教授,高工):
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五篇,公开发表,三篇国家级刊物,两篇省级刊物如果名额有限,需要核心刊物发表几篇 你论文发表了没 ?我可以帮你,hi我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一)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整建制转为中学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教师,不需进行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中学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
4、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三)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 *** 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更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
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四)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
(五)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
(七)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人事 *** 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地处县(市)城区以外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支教工作可暂不作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答辩问题
(一)根据《关于完善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参加答辩的范围: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卫生、计划生育、农业系列等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
2、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
5、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
6、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7、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
8、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
(三)评委会要认真组织好答辩各环节工作,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专家对答辩情况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七、论文外审问题
逐步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制度。除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晋升教授实行论文外审外,从2009年起,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实行外审。在召开评委会前,高评会所在部门对申报人的2篇鉴定论文(附电子文档)统一编号,每篇论文请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权威专家进行隐名审评。专家审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八、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 *** 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 *** 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九、中评会管理问题
中评会必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备案,其中设在省辖市的中评会以及无主管单位的中评会,由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资格证书;设在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本部门所属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书。
十、《任职资格证书》补发问题
《任职资格证书》丢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补发证书须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补办高级资格证书还需省辖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持遗失声明(原件)按证书办理程序和原证书编号办理补发手续。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办理补发证书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十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有职称政策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职称批文没有怎么办?
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初级资格证书由各市或县职改办负责评审(或初聘),并核发证书和下发文件。证书的职称批文应由河间市职改办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职称申报对象: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符合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申报条件,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按有关文件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的除外)和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扩展资料: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七条 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按照以下审批权限,实行统一办理和分级发放: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打印、核发。各设区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省直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批文,统一到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办理证书。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各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省直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统一到省职称工作办公室领取并负责打印、核发。
第八条 通过全国或全省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打印、核发。考生本人按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证书办理程序和要求办理。各设区市考点的资格证书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发放。
省卫生资格考试办公室、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审计资格考试办公室、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并配合省人事考试中心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河北新闻网-河北初级职称没有批文在天津无法报考中级职称
百度百科-浙江省职称评定办法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五年。
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详细条件可在江西省 *** 官网查询)
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
评职称需要档案吗?
一般是需要打开人事档案核对相关信息的,职称评审材料会交由人事管理机构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中,作为获得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
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是可以不用参加全国统考,直接评定的,这种和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样的效力,在 *** 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均认可,如果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但是又想获得职称,那么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才可以。
扩展资料:
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①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②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④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⑤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认定
江西省人才一体化平台官网申报职称要多久
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一体化,是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各尽所能,达致与产业发展相适、与功能定位相合的区域均衡状态。
各省市可以评审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嘛
可以。
全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均可申报我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
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经济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市(州)或单位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按照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改部门应即时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打印纸质材料,单位须对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于申请破格的人员,单位须根据本人填写的破格申报审核表,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规定条件(仔细查看佐证材料),审核合格的通知申报人打印纸质材料,并撰写破格推荐意见、加盖鲜章。
(三)部门审核。各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对合格的申报材料,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受理、登记并代收评审费。
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省高评办服务窗口设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对于申请破格的人员,省级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中央在川部门须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条件,审核合格的签署意见(详细说明破格的原因、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并加盖鲜章。
学历审核按照《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规定执行。
(四)高评办复核。省高评办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认定。将复核通过材料报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对复审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复审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5日,过期未补充完善的材料视为不合格,不再纳入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四川省人民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