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初级会计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2020年度全国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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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2、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所有考试科目均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间详见下表)。如需1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扩展资料:
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参考资料:苏州会计之窗-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
江苏省会计初级职称证书什么时候能领取啊
江苏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参考之前的安排,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携身份证到市会计服务中心(正东路10号)领取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一、初级会计试题命题依据: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命题以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二、初级会计试题题型: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19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江苏省南通市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4日至1月29日(南通市直从1月14日开始发放证书,各县市区从1月18日起发放证书,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详见附件)领取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一)初级考生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的审核地点(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中级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即可。
以上就是江苏南通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2020年江苏盐城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2020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点和证书领取地点一致”的原则,前往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一)初级考生
初级证书发放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网站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中级考生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其他事项:
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取消考试成绩。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江苏盐城初会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