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职称科地址,江苏省职称办联系方式

2024-05-28 江苏职称评审网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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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专业技术职称处?

江苏省人社厅职称科地址,江苏省职称办联系方式

1. 江苏省助理工程师职称怎样获得

助理工程师职称在市级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无须考试,具体可以到当地人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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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步骤

首先,必须满足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生在个别地区的乡镇工作满2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即工程师,其他参见上面要求。

选择专业分类,初级职称专业较多,不在此一一列举,可以 *** 一下,也可以向当地人事局咨询,他们有专业的细分类别,可以更好的选择。

根据自身情况,满足以上任意条件,即可申报,由单位或本人想当地人事局申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一式两份。

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者本人提交到当地人事局进行审核,初级职称不需要发表论文,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发表论文。

审核一般比较快,人事局查证件真实,满足申报条件即可下文批示,但一般制证比较耗时,一般3-5月。

2. 江苏省人事局职称评定

看你原先的职称是哪发的,如果是单位自己评的就不承认,如果是市里或省里发的,人事局当然承认。

3. 江苏省省厅发生工程师证书哪个网站可查

明确跟你说是假的,这个网是钓鱼网站,现在职称都联网网页链接这个才是正规的查询网站,是新板证书扫二维码出来的,是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信息

4. 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哪里可以查询的到

每年的高级工程师评审结果会在江苏省人力与资源网站上或者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上公示。

5. 江苏人事职称网是哪个部门的

江苏人事职称网

经鉴定该网站为伪装 *** 网站请勿相信

6.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怎样查询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你可以进当地人事网查询这个机构。

7. 江苏省职称评审结果在哪个网址可以查到

江苏人事网

8. 请问江苏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是由江苏省人社厅还是由各市人社局颁发的市局颁发的工程师职称有区别吗一

省厅制证,市局核发。

9.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

是真的,事业单位,国家的

10.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哪里

去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属于人事局的一个部门 。职称代评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 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想知道: 苏州市常熟职称办在哪?

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地址:常熟市新颜路113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4

楼。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 、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后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本厅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厅和省公务员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省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省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省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宁单位人员调配事宜。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在宁部、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中央和本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承担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全省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承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承担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省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全省博士后工作政策;承办本厅和省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省劳动标准工作;拟订全省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方案。

(十五)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六)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八)调解仲裁管理处

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全省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劳动监察局

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省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省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承担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省外国专家奖励工作;承办外国专家来本省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本省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本省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按规定承担全省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江苏省人社厅 *** 是多少

下面 *** 错的,政策方面应该询问025-12333,所有的政策都可以得到解答。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网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宣传中心牵头建设,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地址如下。

一、苏兴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规划财务处

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核算中心

二、电力公司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邮编:210008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

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京西大楼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08

办公室 *** 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劳动保障监察局

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四、机械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邮编:210008

省人社厅宣传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中心)

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厅技能教研中心)

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五、华阳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邮编: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省就业培训中心)

六、社保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邮编:210036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广州路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省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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