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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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的意义
意义入下: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是为特别突出人员开辟的一条绿色通道,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品德和业绩能力
评中小学高级职称绿色通道,任职年限差两个月可以吗?
不可以。职称评审文件有明确规定,必须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才可以申报,即使差2天也不行。这是客观条件,无法改变,只能等明年再申报了。如果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记得提前半年安排,因为期刊版面僧多粥少,都要排队。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还能补救?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还能补救?答: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开展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工作
开展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工作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人才 *** 机构,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机制,全面加强我市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省职改办批准,开展2014年度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一、基本原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专业、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的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绿色通道”评审取得的资格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资格有同等效力。“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依据我省制定的工程系列(专业)评审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或人事档案在我市人才 *** ,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到当地人才 *** 或职改部门申报。
三、申报条件
按照河北省职称工作有关规定,评审工作继续执行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重业绩、重能力、重创新的评价标准。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著作)适当放宽。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现行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一步到位,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中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三)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以上任职年限及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本人可以申请参加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单位考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查、考核推荐,由单位汇总后集中申报。
(三)资格审查及推荐。市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到各专业评委会。
(四)专家评议和答辩。市职改部门根据申报人从事专业,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一般采取审查材料、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
(五)审核批准。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通过“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市职改办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2月下旬,召开非公有制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非公有制绿色通道职称工作。
(二)3月3日至4日在西配楼领取申报表格。
(三)3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组卷、资格初审和申报推荐工作。
(四)3月24日至28日,完成中级申报材料的收取工作。(地点: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三楼会议室)。
(五)4月10日前,完成中级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申报推荐工作。
(六)4月20日前,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七)5月20日前,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发放及证书办理。
六、关于上报申报评审材料有关问题
为推动职称工作的高效、便捷,凡申报评审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个人评审材料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上报复印件。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把好之一关,对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交的各类原件要进行严格认真审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评审工作结束后,个人申报材料不再退回,半年后自行消毁。
七、评审费用
按照河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执行(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要求。中级评审费(含资格审查费)160元/人。
八、其他未明确事宜,仍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申报评审中级工程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3、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人数情况汇总表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一览表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