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学职称考试审核,江苏省药师职称考试须知

2024-05-23 江苏职称评审网 11
A⁺AA⁻

2020江苏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材料有哪些?

江苏药学职称考试审核,江苏省药师职称考试须知

审查材料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1.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如其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其余人员无须任何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2.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免二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仅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要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审查时间

1.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1月12日至19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2021年1月20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2020江苏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执业药师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7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1月12日至19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2021年1月20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三、审查流程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 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1年1月2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1.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如其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其余人员无须任何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2.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免二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仅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要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 ***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的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关注什么网站还是公众账号

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江苏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江苏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