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新入职博士待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新入职博士待遇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而且还可以在学校新校区附近先到先选家属楼房。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江苏省省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截至2019年8月底,学校共有教职工717人,其中专任教师448人,另有外聘教师101人。从学历结构来看,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8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61%;近几年开始 *** 博士生,对新入职博士待遇优厚。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艺术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内容参考 高校人才引进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公开 *** 博士教师岗位
2021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 *** 若干名教师公告 ?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东枕吴淞江,北邻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学校始建于1958年,2020年12月新校区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雅致。学校践行“博雅教育 奠基人生”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广博知识和优雅行为的社会公民。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 *** 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具体如下:
一、 *** 计划及性质
小学: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初中:信息技术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率先实行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的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专业标准、专业提升路径、行政晋升路径相同,年度考核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相同。
符合事业编条件的优秀骨干教师,通过事业编专场考核,以事业编引进。
二、 *** 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 *** 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985、211”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承诺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一) 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根据园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办法,通过事业编引进专场考核,以事业编引进。具体条件如下:
(1)高层次人才
A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A类: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C类:优秀中高考学科教研员,质量意识强,教学实绩好,中考或高考成绩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岗位经历,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级职称及以上。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 *** ,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细则见《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师资 *** 公告》)
备注: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 *** 流程
学校根据园区组织部、园区教育局下达的 *** 计划组织联合 *** 。
学校发布 *** 公告,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面试等考核后,择优按 *** 岗位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每个考生限报1所学校1个专业。
四、 *** 录用
1.园区教育局汇总各类 *** 考核成绩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组织部审批录用。
2.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经考核通过后1个月内,无法提供入职体检合格证明的,不予录用;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五、应聘 ***
有意应聘者请按以下要求方式递交相关材料(备注:纸质简历及两表均需递交)
①纸质简历邮寄:将个人简历、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学历、学位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寄至学校,信封反面请注明应聘学段学科字样,格式如:应聘小学语文。(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
收件人:校办沈老师
②邮件发送:下载填写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和附件2《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打包后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如:2021年+姓名+小学语文+应聘。
电子邮箱:759842312@qq.com
③本公告中学科需求按照实际 *** 进度实时更新,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科需求动态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实验学校学校
2021年3月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人事考试网什么时候注册
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 *** 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
本次 *** 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 *** 单位网站发布。具体 *** 单位、 *** 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 *** 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 *** 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 *** 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 *** 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 *** 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 *** 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 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 *** 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 *** 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 *** 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
*** 单位根据其设置的 *** 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 *** 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 *** ”。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 *** 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 *** 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 *** 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各 *** 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 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 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2、开考比例:除 ***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 *** 计划。
本次 ***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 *** 单位负责解释。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 *** 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 ***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 *** 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
(一)笔试
1、《岗位信息表一》
《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岗位信息表二》
《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 *** 单位按照公开 *** 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 *** 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 *** 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 *** 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 *** 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 *** 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 *** 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 *** 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 *** 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 *** 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 *** 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 *** 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由各 *** 单位根据公开 *** 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直接考评
***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 *** ,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 *** 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 *** 通知本人。 *** 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 *** 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 *** 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 *** 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 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 *** 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 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 *** 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 *** 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 *** 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 *** 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 *** 单位更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 *** 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和 *** 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 *** 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 *** 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 *** 政策咨询
(二) *** 咨询 *** :
九、 *** 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 1 月10 日
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
公告详情和职位表
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
公告详情和职位表
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
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
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
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
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 *** 人民警察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
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
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达到任职年限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
江苏苏州市教育局教师 *** 考试报名条件对户籍有哪些限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 *** 99名教师简章
***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 *** 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
4.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限报三所高职校18个专业课教师岗位(见《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教师 *** 岗位简介表》带▲岗位);
5.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6.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7.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8.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3日后出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3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 *** 单位对 *** 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 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3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