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⑴ 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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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⑵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⑶ 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⑷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 *** 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 *** 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⑸ 江苏省中级职称工程师的条件是否可以直接报名考取
请看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成人教育 院校工科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考核合格初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 级”;
•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初定“中 级”。
如何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含高级)、卫生、审计、经济、通信等七个专业系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其它专业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个人专 业申报,经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事部门审核 批准取得(任职资格)职称。
(一)晋升申报要求
凡符合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合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
·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员级”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
·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研究生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任“助理级”满三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满八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博士研究生:任“中级”职务工作满二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⑹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申报要求,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之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本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等。岗位以用人协议、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为准。
(三)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分工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人员职称构成、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成效应量化)、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应有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 *** 、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期刊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电子刊物、手册、报纸、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汇编等所载文章。申报人员须自行确定已公开发表的1篇独著为代表论文(著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委托进行论文(著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六)研究成果奖:指主要完成人在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七)财务审计报告: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成果、审计结论等。
(八)案例、报告:指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效业绩应量化数据)。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个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⑺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注: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⑻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多少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苏职称17号文件
索 引 号:550232674/2014-00182
发布机构: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2014-09-18
文号: 苏职称[2014]17号
主 题 词: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省职称办。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4月印发的《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时废止。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8日
注:附件传不上去。需要哪个专业的资格条件,追问或留邮箱,我发给你。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下发的卫生类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一)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卫生职称考试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标准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提供材料,本人填写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应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申报人员应按卫生类资格条件附录规定,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须提供住院病案。对申报麻醉专业的,除提供2份专题报告外,还需提供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专题报告须提交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来源。高评委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病案或专题报告的水平进行评价,必要时对病案或专题报告引用的原始资料来源进行抽审。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
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搜索查询,其结果中出版物名称、刊号、出版地等信息与送审论文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一致,该出版物则为具有合法刊号的刊物,如没有查询结果或与核查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不一致的,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除外),不得计入送审论文的篇数。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副高级资格,如仅提供1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
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可提供市级(含)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之一作者)2篇以上。在医学类或相关专业期刊(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的送审论文。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离退休人员申报评审等方面的要求
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离退休人员申报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苏人发〔2004〕24号、苏职称办〔2004〕5号等文件执行。非免试对象必须提供规定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外省合格证书不作为申报依据。本省市级人事部门或外系统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申报的依据。
(六)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申报人员应提供规定的外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的须提供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
(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社区卫生)破格条件
正高级、副高级资格破格条件按照苏人通〔2006〕76号和苏卫人〔2007〕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在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或在县区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医疗(含中医)、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其中申报社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和社区药学专业均须提供相应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社区预防保健专业的人员,原则上也应提供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九)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资格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要求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等有关规定,截止2008年底前,已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一半以上规定服务时间的人员,在线咨询 1552198431可先申报评审,申报时须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评审通过并完成规定的服务期限后再予下发资格证书。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但尚未满一半及以上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认定机构审核并出具《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附后),作为晋升医师类副高资格的送审依据:
1、经 ***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县以下(不含县)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人员;
2、经省辖市卫生局医政部门认定为短期安排或不需安排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或人员;
3、已参加援外、援疆、 *** 、扶贫、支援西部开发、晋升前曾经在乡镇或街道卫生院、部队卫生所(队)、企事业卫生所(室)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及以上等工作年限的人员;
4、2008年受省卫生厅派遣赴四川地震灾区应急救灾或灾后重建连续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城市医生,可视同已完成到城乡基层服务。
已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期满1年的城市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送审论文可提交2篇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其中1篇须发表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标有"ISSN"和"CN")公开发行专业期刊。
(十)援外、援疆、 *** 、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机关流动等人员申报高级资格的有关要求
近3年参加援外医疗工作的人员,对病案或专题报告不作要求,送审论文发表时间可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
援疆、 *** 、机关流动、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等人员,可提交任现资格以来同一年度的病案。
机关流动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内的相同学历、资历人员职称情况,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办发〔2007〕296号)精神,申报的上一年度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除当年不予申报以外,另扣除一年任职年限。
二、分类管理
(一)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为87个(见附件),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专业。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得申报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得跨执业类别申报。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三)在卫生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申报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但对从卫生技术岗位调任到卫生管理岗位并兼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其按照卫生资格条件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工作量酌情减轻。
(四)2009年申报评审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现资格为卫生系列医、药、护、技的资格、通过高评委会卫生管理专业评审组评审获得的,或中级资格以医学工程类材料评审获得的主管 *** ,今年申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可视同具有申报现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五)1998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的人员,或1993年大专毕业参加工作、2002年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以及1999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4年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后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根据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2009年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资格,按照不具备规定资历的破格晋升条件申报评审。
(六)2001年全国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来,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由地方评审取得中级资格的,或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但未取得人事部统一颁发的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先取得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人事部统一颁发的中级资格,再予申报副高级资格。
未经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评审或确认取得的我省地方评审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能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其任职年限也不能计算为受聘任低一级资格的年限。
(一)申报程序
200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由申报人网上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首先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资格申报"窗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信息经市(县、区)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相应的送审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有关学历、毕业专业、任现职时间、每年参加本专业业务时间、业务工作量、论文、相关科研成果、奖励和晋升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等情况(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1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处。对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延迟3年以上申报。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网上申报信息应与提交的送审材料内容相符,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并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评审申报表等各种表格须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的格式分类整理装订。送审论文应提供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送审论文多于规定篇数的,由申报者本人按其水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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