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网址是不是单独的呢?
江苏省作为长三角地区轻工业发展非常迅速的省份,对于会计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在哪报?江苏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网址是不是单独的呢?速来了解!
一、江苏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网址是单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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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至3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者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因此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网址并不是单独的,也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交费
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考生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试费,每科 60 元。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地点
在职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考地区包括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说明:因江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江苏初级会计考试费用是多少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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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是多少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可能地区不同,略有区别吧,请关注当地财政局通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扩展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该考试于十月份进行,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报名时间为考试前一年的十月左右,有些地区12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可以补报。教材每三年更新一次,2013年再次更新。建议有意愿参加该考试的考生购买考试当年的最新教材,因为每次更新都会有重大变化。每年举行一次,一次两门科目都及格则通过。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多少钱
各地标准不一 安徽省: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 海南省: 报名费按琼价审批[2010]212号文执行。考试科目为2科时,每人收费90元,考试科目超过2科时,每增加1科,每人加20元。 河北省: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江西省: 按省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精神,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湖南省: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江苏省: 2011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定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52元。 云南省: 2011年报名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宁夏: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陕西省: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山东省: 按照鲁价费(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湖北省: 按照鄂价费字[2000]335号文件,每科考试收费40元。 贵州省: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的规定执行,报名收费标准每科50元。 河南省: 2011年考试报名费按照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0元标准收取。 广西: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 上海市: 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 四川省: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4]4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科50元。 吉林省: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执行。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36元。 内蒙古: 报考初级、中级考生均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甘肃: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45元,另收每名考生报名费10元。 浙江省: 考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辽宁省: 报考收费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6]38号)规定,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天津市: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2009]339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30元;经济法35元;中级会计实务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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