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职称评定
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定出台新的政策,当然每个人都是对号入座,关注与自己相关的信息,我们的学校地处偏远山区,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学校,优秀的领导们自然都是能够评上高级的,剩下的资深老师也有入围的,全校140人,在2018年整改职称的那一年, 一级和高级在2017,2018年度晋级分别为三十多人和二十多人。在2019年教龄满30年的,不占晋级名额晋级不到十人。这是属于大批晋级,才进了这么多人。以后的时候是退两个晋一个,退一步不晋级,现在就是本学校首先竞争排名,排得进去才有资格。上次晋高级,就是因为没有论文,导致有些人没有了晋级的资格。2021年吉林省又下发新的职称评选要求,与小学相关的就是这样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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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开展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职称评聘工作。启动开展吉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继续采取中、省、市、县分级直报的方式,在全省评定200名左右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同时,重点向乡镇及以下教师倾斜,对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单设推荐比例、单独推荐、单独评审、择优评定。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评定高级教师职务,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任教满3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不满10年的教师,任一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破格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受推荐指标数额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通过比例不得超过60%。正常启动开展全省中小学一级和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中小学一级和高级职称申报实行职数加1法,是指各中小学校按照本学校相应级别空岗数40%(四舍五入)计算出的职数加1进行推荐;没有相应级别空岗的中小学校,结合每年底前退休人员数量,按照退2评1、退3以上评2的原则核定职数,也按照职数加1进行推荐。核定不出相应岗位职数的中小学校不进行推荐。
对于我这样刚晋级一级才三年的,如果等教龄满30年的时候,也正好一级满十年,也就是我要等7年后才有机会晋高级,因为如果按排名,我前边还有50人等晋高级,期待他们都进去了,我才有机会吧,有的时候想想时间才是硬道理吧,就像河南的那个艳艳老师,2021又错过了一次,各项指标都不错,就在不记名评选中落了下来,只能说是人缘不好,人情世故,在这时候就出现作用了,评职称也是一个时候一个变化,既然选择了从教,那就得挨得住寂寞和清廉,从心接受,也许日子还会过得快些,也过得快乐些,可是七年后我也是知天命之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谁都看不破!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盲评什么意思?
1.盲评结果一般在论文提交一个月后产生,研究生部负责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研究生和导师,并给出准予按期答辩或不能答辩的明确意见。
2.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可进入答辩程序。
3.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答辩",论文作者需对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进行修改并加以书面说明(如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持不同意见,也可在说明中申述理由),论文修改说明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提交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4.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重新送审",论文作者需根据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有关修改说明须送原评审专家进行复审,经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5.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否",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建议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修改说明送原评审专家重审,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6.凡被盲评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盲评,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盲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