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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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省abcde类人才认定条件
按照人才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不同,将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划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和基础实用人才(E类)五个层次。
(一)评定范围。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省外引进(含柔性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协议)的人才。“人才18条政策”出台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协议),且在合同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评定基本条件。申请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B、C、D层次人才年龄一般情况不超过60周岁,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吉林省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2.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材料要求:
1.更高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
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详细工作履历。
4.专业论文。
职称制度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019年2月,为扩大职称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高校教师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三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