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1、吉林省国家公职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20周岁,更高年龄为60周岁,金融行业、独立设计人员、职称考试的参考卷题涉及的投资项目及实践类人员及其他职业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18周岁,更高年龄为65周岁。
2、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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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受聘在《吉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范围单位,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现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4、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职称评定流程: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5、适用范围:吉林省职称评聘细则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企业、机关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类别:细则明确了各类职称,包括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评定条件和要求。
6、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吉林省职称评定3010政策
1、政策介绍:吉林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率先推出“3010”政策,进一步激发省内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热情。
2、政策,面向的是县(市)及以下学校教师,在教学一线累计满30年,还要满足一级教师岗位10年,且评审时仍然在一线的人员,在满足申报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核评审,可以不受单位职数限制晋级晋级高级教师。
3、今年1月,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基层服务“3010”职称申报评审机制。这一政策对象,包括中小学教师。
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
政策,面向的是县(市)及以下学校教师,在教学一线累计满30年,还要满足一级教师岗位10年,且评审时仍然在一线的人员,在满足申报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核评审,可以不受单位职数限制晋级晋级高级教师。
据了解,吉林省于2019年开始实施教师职称评审“3010”机制。
吉林省规定在县级以下基层学校任教满30年,且在中级职称岗位上任职满10年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评聘综合荣誉包括: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单项荣誉包括:业务标兵、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评审一年两次。经查询官网吉林省职称评审每年会进行两次,分别是春季和秋季。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春季是在4月份左右,秋季是在10月份左右。
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教龄满30年,一级不满10年的教师,可以根据评定的具体指标及要求,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考察评定,综合考察评定结果作出高级教师等级职称评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