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职称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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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3、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握拦会监督。
4、评审结果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职称的作用: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棚模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链皮缓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亏枣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困空纤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汪仿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
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
经济类: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
吉林省职称晋级副高的标准
2021年吉林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
1、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神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晌瞎团具有很大的宴橘权重。
吉林省职称评定要求
吉林省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1、吉林省国家公职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20周岁,更高年龄为60周岁,金融行业、独立设计人员、职称考试的参考卷题涉及的投资项目及实践类人员及其他职业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18周岁,更高年龄为65周岁。
2、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满足以下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在国家有关政策范围内具备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其他更高学历注,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码粗生水平的认定以及培训有关问题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为准。
3、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拥有吉林省统一认可的持牌或者有权考试资格的学历(例如: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必须拥有相关专业职称证岩模液书)。
4、报考职称评定必须满足工作年限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工作年限要求不同,具体见各职称类型的相关规定)。
吉林省职称评定的报名条件:
1、合规的报考:者吉林省社会团体、企业、机关以及其它从事国家任务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拥有正确的身份、正确的职业粗物资格的社会人士。
2、报名的申请及考试项目要符合吉林省职称评定办法规定。
3、报考者必须填写职称评定报名表,并上传必要的相关证件。
4、符合职称评定条件者,应当提交省职称评定办公室和地方职称评定。
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
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桥肆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昌消尺德,牢固树立关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四)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影响恶劣者。
(五)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评审程序:
第十七条 组建评审(聘)委员会。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组建本学校(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耐高同一属地学校之间组织开展职称联盟评审(聘)委员会,不具备条件的也可委托属地主管部门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聘)。
第十八条 评审程序。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评后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在授权组建评委会单位网站和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