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在哪报名
是的,具体考试地点根据报名随机分配,在打印准考证时可以看到。
为便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进一步组织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就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地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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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可按上述原则公布本地区报名日期、报名 *** 等相关事项。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 *** 的事业编的报名今明两天的是哪个网站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 *** 的事业编的报名今明两天的是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网隶属于吉林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承担该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 *** 等考试任务。
吉林教育考试院 *** 吉林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 *** 吉林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 *** 吉林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吉林教育考试院 ***
吉林教育考试院 *** :0431-84658737、0431-84658705。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长春考试院 ***
长春考试院 *** 为:0431-84628880。
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
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承担省委、省 *** 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
长春考试院 ***
长春考试院 *** 为:0431-84628880。
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
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承担省委、省 *** 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 *** 号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 是0431-88991981。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省人事考试大厦,长春市南环城路1958号。综合业务咨询:0431-89995765服务质量监督:0431-856111022、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12楼)。
报考资格审查:0431-81130615考试科:0431-81130612证书管理:0431-81130618信息管理:0431-81130611 *** 监督:0431-811306073、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东门4楼。
监督 *** :0432-62507978
吉林教育考试院 ***
吉林教育考试院 *** :0431-84658737、0431-84658705。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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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职称申报条件
吉林省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1、吉林省国家公职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20周岁,更高年龄为60周岁,金融行业、独立设计人员、职称考试的参考卷题涉及的投资项目及实践类人员及其他职业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18周岁,更高年龄为65周岁。
2、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满足以下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在国家有关政策范围内具备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其他更高学历注,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水平的认定以及培训有关问题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为准。
3、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拥有吉林省统一认可的持牌或者有权考试资格的学历(例如: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必须拥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报考职称评定必须满足工作年限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工作年限要求不同,具体见各职称类型的相关规定)。
吉林省职称评定的报名条件:
1、合规的报考:者吉林省社会团体、企业、机关以及其它从事国家任务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拥有正确的身份、正确的职业资格的社会人士。
2、报名的申请及考试项目要符合吉林省职称评定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