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才职称认定多久有结果
一般在职称评审会议结束后7日内出结果
但是不同系列,不同等级,出结果的时间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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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教师系列一般12月初,工程系列11月底;教师系列中讲师跟副教授、教授的结果公布时间还有区别。
而且每年都会相差几天、十几天。一般每年的11月、12月会密集出结果,包括各系列的。
【摘录两条证据】(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至10月。
(二)评审完成时间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
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http://jlzc.neepu.edu.cn/JLZCPT/623891/userhtml/login.html
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近日,四平市人社局联合市卫健委带领市医院和药企走进长春中医药大学,开展服务进校园招才引智活动,为四平市各医疗机构引进所需的高素质医药人才。
作为招才引智的服务部门,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的宗旨,把促进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大力实施吉人生根和吉人回乡工程,积极研究探索就业措施,拓宽就业渠道,特别在春季高校毕业生寻找工作兴旺时节,主动联系长春中医药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市知名医院和医药企业积极参会,统一印制人才需求海报,安排好参会客车住宿等问题,做好参会各项准备工作。此次招才引智活动,四平市参会企业12家,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现场求职人员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吉林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院校,人岗匹配度极高,现场洽谈活跃。据统计本次活动各用人单位共收到简历287份,其中硕士65人,本科87人,本科135人,达成意向性协议200余份。
这是四平市人社局人才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省 *** 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和引才“十八条”政策的结果,搭建交流平台,走进校园 *** 、开展域外 *** ,已经形成常态化,并做到跟踪服务,精准服务,这次活动为该市引进所需医药人才,宣传了四平人才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四平市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吉林省二三四批一线人员电子职称证查不到
吉林省二三四批一线人员电子职称查询 *** 如下。
1、登陆“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进入“在线服务”的“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2、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进入“人社服务”-“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
3、手机微信搜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关注,点击“人社服务”-“查询服务”进入职称查询平台。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