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九批正高级分配名额
吉林省第九批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岗位推荐指标数额:
综合考虑中省直及各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队伍数量情况,面向省直学校和各地区设定常设岗位200名左右,面向中直学校设定专设岗位8名左右,面向乡镇及以下学校连续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设定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所辖地区的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教育教学水平相适应,中小学校(幼儿园)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机构的教师要统筹考虑,并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学校(单位)、城乡间的分布,确保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全覆盖。
各地区推荐行政领导职务(含在职的学校党政正副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推荐思政课或体音美劳等小学科教师不得低于15%。
吉林省事业单位副高比例
十分之一。
根据普通的原则,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对应的比例是1:3:6。
吉林省2021年副高教师职称比例
吉林全省2021将评定200名左右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1.对在教学一线工作30年,且被学校聘为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单设比例,择优推荐。
2.在乡镇学校教学满30年,受聘一级教师满10年的,直接认定为高级教师,不占职数。
3.在乡镇学校教学满30年,受聘一级教师不满10年的,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受比例限制,但通过比例不超过60%。
没有空岗的中小学校,按照退2评1,退3以上评2的 *** 核定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