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评审专业,吉林省职称评审专业名称

2023-03-21 吉林职称评审网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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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类高级职称有几种是否全国通用

吉林省职称评审专业,吉林省职称评审专业名称

吉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颁发的工程类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 *** )、高级实验师、高级技能专家、高级评估师等。这些职称在吉林省是通用的,可以在该省内的相关行业和企业申请使用。

一般情况下,各省份都有自己颁发的职称规定和标准,因此工程类高级职称的种类和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每个职称相应的职业水平基本相当,可以相互认可和转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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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类高级职称只有通过考试或者其他评审方式获得后才能使用,不能自行取得或者虚假使用。同时,不同职称涵盖的专业领域和职业范围也不完全相同,需要根据自身背景和需求进行选择。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定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定: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申报类别包含我省全部的职称申报类别和层级,主要包含以前年度线上申报的类别(以下简称“常规类别”)以及以前年度按照线下申报的机关分流。

部队转业、援疆 *** 、民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县(乡)基层“3010”、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中小学副高及以下职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基层硕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认定、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等专业技术职称(职级)评审(以下简称“其他类别”),一律纳入线上系统申报。

职称的申报途径有哪些:

1. 职称作为水平评价类证书,获得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基本的申报途径有四种:职称认定、职称评审、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职称认定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足一定年限,根据拟聘专业的职责要求,对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的方式,是最简单的一种评定 *** 。

2. 职称评审是由人事部门组建专家评委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综合评价一个人,并决定其最终是否通过的方式,是最传统、最普遍的一种评价方式。

3. 以考代评是参加国家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种方式。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系列,不再进行认定和评审工作。

4. 考评结合是一种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达到规定成绩后,才能申请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两者缺一不可。除了最基本的四种职称申报方式,还可以通过

5. 破格申报、职业资格对应职称、转系列等方式获取职称。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渠道合法正规、发证部门具备发证资质,到手的职称证含金量都一样。

吉林省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条件

一、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1、持有高等学历毕业证书,并持有本学历证书的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3、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经过本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技术能力和技术知识的;

4、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参加省级或以上级别技术竞赛获得奖励和评审认可的;

5、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职务的;

6、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成果的;

7、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

8、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9、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取得证书的;

10、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并取得证书的;

11、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专家职务的;

12、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的;

13、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带头人职务的;

14、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专家职务的;

15、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专家职务的;

16、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证书的;

17、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吉林省职称评定要求

吉林省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1、吉林省国家公职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20周岁,更高年龄为60周岁,金融行业、独立设计人员、职称考试的参考卷题涉及的投资项目及实践类人员及其他职业人员报考职称评定更低年龄为18周岁,更高年龄为65周岁。

2、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满足以下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在国家有关政策范围内具备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其他更高学历注,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水平的认定以及培训有关问题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为准。

3、报考职称评定至少要拥有吉林省统一认可的持牌或者有权考试资格的学历(例如: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必须拥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报考职称评定必须满足工作年限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工作年限要求不同,具体见各职称类型的相关规定)。

吉林省职称评定的报名条件:

1、合规的报考:者吉林省社会团体、企业、机关以及其它从事国家任务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拥有正确的身份、正确的职业资格的社会人士。

2、报名的申请及考试项目要符合吉林省职称评定办法规定。

3、报考者必须填写职称评定报名表,并上传必要的相关证件。

4、符合职称评定条件者,应当提交省职称评定办公室和地方职称评定。

3010教师职称政策

一.政策概述:

今年1月,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基层服务“3010”职称申报评审机制。这一政策对象,包括中小学教师。

据了解,吉林省于2019年开始实施教师职称评审“3010”机制。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明确,对在县(市)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且满足申报高级教师基本条件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可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职务,通过比例可确定为100%,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

二.解决问题:教师评定职称难

那么教师评定职称为什么这么难?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其实一直以来,教师都是备受大家尊敬的一个岗位,而且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加,也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涌入到教师群体中,但即便如此,也会有部分同学中途放弃,其实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职称评定的问题,即便自己再努力,机会也是渺茫的。

毕竟教师职称的评选和所享受到的薪资待遇有直接的关系,本身教师对于薪资待遇的渴望就比较高,但是对于二三线的老师来说,可能没有职称,养家糊口都算是勉强。

而教师职称的评定之所以会这么难,背后原因也是值得反思,一方面,不能否认,现在各个学校对于教师的考核比较严格,想要获得职称,就需要保证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教学成绩,也是对教师教学水平的一种考验。

另一方面,也不难发现,有些学校还会存在一些“猫腻”,这也是让教师有苦难言的一点原因,虽然有所抱怨,但是对于单个群体来说似乎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另外,还有一点也是比较重要的,就是现在很多老教师因为身体的原因,可能会存在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回家养身体,但是职称却依然存在,占用了很多名额。

三.如何贯彻:

一、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继续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

实行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制度,既可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的导向作用,实现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又可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坚持以用为本、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按照“以点带面、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属地监管”原则,2023年继续推进全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并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推行职称评聘结合制度任务。

(二)继续完善职称评审专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省内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对不再适应行业发展的职称评审专业予以剔除,对不规范的职称评审专业予以调整、整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设立新的职称评审专业;评聘结合单位和自主评审企业可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申请设立新的职称评审专业。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动态调整、整合、剔除和新设的职称评审专业须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

(三)继续完善职称评审标准

在2021年和2022年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并实施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职称评审标准。逐步开发专业技术类新职业标准,促进新职业标准与职称评审标准相衔接。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四)继续完善职称评价诚信体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规定,各级人社部门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撤销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五)优化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机制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自 *** ,继续全面下放中小学校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权限到各学校(单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做好岗位设定、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指导属地中小学校自行组织开展职称评聘工作,支持同一属地中小学校组织开展职称联盟评聘;对自行开展职称评聘或联盟评聘有困难的中小学校,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可接受委托组建区域性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委员会统一组织职称评聘工作。独立组建职称评聘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单位)可不采用“职数+1法”进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参加评审。实行委托评审、联盟评审的中小学校(单位)仍按照“职数+1法”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组建的区域联盟形式中小学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前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备。

吉林省中级职称怎么评

1、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吉林职称评定。

3、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获助理级资格吉林职称评定办法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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