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称申报信息化的作用
吉林省职称申报信息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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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申报效率:采用信息化管理,可以极大地提高申报效率,减少申报人员的工作量,使得申报更加高效、便捷。
2、提升申报质量: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申报质量,减少申报过程中的错误,使申报质量更加稳定。
3、改善申报环境:信息化管理可以改善申报环境,提高申报的安全性,使申报人员更加安心。
4、提高申报效果: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申报的效果,使申报人员更容易获得职称,提高职称申报的成功率。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
2022年12月9日职称评审公示结束什么时间发证
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纸质职称证书,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表,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同时取代原《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使用。
二、个人网上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目前,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证书陆续生成中,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账号登录入口”登录“我的证照”中查看,生成电子证书后请自行下载,同时打印出一份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附件上传哪些
个人资料等。
1、本人照片:免冠、留学生头像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3、本人职称材料。
4、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5、被申报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复印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