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2021年吉林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
1、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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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2021年吉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吉人社函〔2021〕118号?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18号)》,该通知明确了吉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6日—8月16日,其他的规定要求如下。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人社函〔2021〕118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6日—8月16日。
参加我省2023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
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18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备注
考务费考试费经济(初级、中级)每人每科11元每人每科6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的市州留用考试组织费元40/科。(三)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3年版初级、中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经
济
︵
初
级
、
中
级
︶
10月30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1.经济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2.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3.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4.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5.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6.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10月3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五)各级别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注: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 *** 、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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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是何时?
吉林省2021年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是何时?很多想要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都会对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信息感兴趣,下面就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信息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报名信息,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2020年报名信息如下: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
2020年吉林省初级会计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条件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如下,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可作参考: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费用
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233号)文件执行。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错过了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你们现在是不是很遗憾,那就抓住这次机会,赢在起跑线上!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全面招生啦!助力新一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你,还不加入吗?去看看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
关于吉林省职称评定
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定出台新的政策,当然每个人都是对号入座,关注与自己相关的信息,我们的学校地处偏远山区,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乡镇学校,优秀的领导们自然都是能够评上高级的,剩下的资深老师也有入围的,全校140人,在2018年整改职称的那一年, 一级和高级在2017,2018年度晋级分别为三十多人和二十多人。在2019年教龄满30年的,不占晋级名额晋级不到十人。这是属于大批晋级,才进了这么多人。以后的时候是退两个晋一个,退一步不晋级,现在就是本学校首先竞争排名,排得进去才有资格。上次晋高级,就是因为没有论文,导致有些人没有了晋级的资格。2021年吉林省又下发新的职称评选要求,与小学相关的就是这样两条:
(五)持续开展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职称评聘工作。启动开展吉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继续采取中、省、市、县分级直报的方式,在全省评定200名左右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同时,重点向乡镇及以下教师倾斜,对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单设推荐比例、单独推荐、单独评审、择优评定。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评定高级教师职务,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任教满3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不满10年的教师,任一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破格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受推荐指标数额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通过比例不得超过60%。正常启动开展全省中小学一级和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中小学一级和高级职称申报实行职数加1法,是指各中小学校按照本学校相应级别空岗数40%(四舍五入)计算出的职数加1进行推荐;没有相应级别空岗的中小学校,结合每年底前退休人员数量,按照退2评1、退3以上评2的原则核定职数,也按照职数加1进行推荐。核定不出相应岗位职数的中小学校不进行推荐。
对于我这样刚晋级一级才三年的,如果等教龄满30年的时候,也正好一级满十年,也就是我要等7年后才有机会晋高级,因为如果按排名,我前边还有50人等晋高级,期待他们都进去了,我才有机会吧,有的时候想想时间才是硬道理吧,就像河南的那个艳艳老师,2021又错过了一次,各项指标都不错,就在不记名评选中落了下来,只能说是人缘不好,人情世故,在这时候就出现作用了,评职称也是一个时候一个变化,既然选择了从教,那就得挨得住寂寞和清廉,从心接受,也许日子还会过得快些,也过得快乐些,可是七年后我也是知天命之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谁都看不破!
2021年吉林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按照《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以下内容为:
2021年教师职称评聘时间为4月份和9月份递交申请材料,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申报流程如下:
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