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每年评职称的时间,吉林省2021年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2024-06-16 吉林职称评审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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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定

吉林省每年评职称的时间,吉林省2021年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定: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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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申报类别包含我省全部的职称申报类别和层级,主要包含以前年度线上申报的类别(以下简称“常规类别”)以及以前年度按照线下申报的机关分流。

部队转业、援疆 *** 、民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县(乡)基层“3010”、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中小学副高及以下职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基层硕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认定、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等专业技术职称(职级)评审(以下简称“其他类别”),一律纳入线上系统申报。

职称的申报途径有哪些:

1. 职称作为水平评价类证书,获得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基本的申报途径有四种:职称认定、职称评审、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职称认定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足一定年限,根据拟聘专业的职责要求,对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的方式,是最简单的一种评定 *** 。

2. 职称评审是由人事部门组建专家评委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综合评价一个人,并决定其最终是否通过的方式,是最传统、最普遍的一种评价方式。

3. 以考代评是参加国家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种方式。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系列,不再进行认定和评审工作。

4. 考评结合是一种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达到规定成绩后,才能申请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两者缺一不可。除了最基本的四种职称申报方式,还可以通过

5. 破格申报、职业资格对应职称、转系列等方式获取职称。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渠道合法正规、发证部门具备发证资质,到手的职称证含金量都一样。

职称评审一般是每年的几月份开始申?

职称评审时间10月~11月,公布时间12月。

一般每年6月份出文件,7-8月份进行申报,然后递交相应的纸质材料(针对个别区域/专业,从2020年全面进行无纸化评审,纸质材料只需要递交申报表),9-10月各评委会评审,11月份高级答辩,12月份公示,1月左右下证。(各省时间略有不同)

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取决于单位从事的行业和实际项目内容方向是一致的。每年官方也会给出具体的申报专业,结合自己实际从事的,与哪个专业接近,那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就选哪个专业。

吉林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不需要申报

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该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认定权限

在我省被授予中级以上职称评审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同时被授予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权限(各学、协会及自主评审企业无初级认定权限)。

三、认定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认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需具备我省出台的各系列(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工勤人员转岗初级职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逐级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相应评委会或地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首次认定的工勤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认定条件。

四、认定程序及结果备案

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省属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认定;中省直企业单位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人社局审核认定;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企、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审核认定;评聘结合单位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以聘代评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表由各认定评委会用印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备案,同时报送认定结果电子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录入国家职称管理信息平台。

五、认定要求

(一)初级职称认定不包含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以内的系列 。

具备专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应取得相应有效职业资格。

(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学历、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单位推荐报告、单位公示材料;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表》(单位填写)。

(三)初级职称人员实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档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发证。

六、认定时间要求

初级职称认定时间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在每年之一季度开始申报,第三季度前完成。学历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上一年12月31日,认定资格时间为认定当年1月1日。

七、有关说明

(一)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1.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政策规定不予认定的;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取得多个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追究本人及单位责任,列入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失信档案。

4.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5.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2022年12月9日职称评审公示结束什么时间发证

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纸质职称证书,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表,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同时取代原《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使用。

二、个人网上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目前,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证书陆续生成中,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账号登录入口”登录“我的证照”中查看,生成电子证书后请自行下载,同时打印出一份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

吉林省乡村教师晋级正高时间10月几号

10月份启动。因为吉林省发布信息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份启动,11月底前完成,所以吉林省中小学教师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10月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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