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公示2022年二三级专业技术答辩时间
吉林省人社厅公示2022年二三级专业技术答辩时间是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本次职称答辩工作全部采用线上答辩的方式,各组参评人员等待工作人员于答辩前一天15:00时前联系并添加微信,参评人员添加微信后主动发送自己答辩日期、所在评审室和答辩序号。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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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
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
经济类: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
2022年吉林省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相关精神,结合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联发的《关于下放202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聘权限的通知》(吉市人社发〔2022〕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吉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22〕66号)要求,经核定岗位、组建推荐委员会、组织申报与个人承诺、审核与推荐、评前公示、组建评审(聘)委员会、组织评审等环节,确定吉林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公示名单
职称公示查询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二十五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十一人。根据需要,可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不设评议组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第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有效期满要重新备案。
吉林省社科系列职称电子证书什么时间能查到
2023年2月15日。职称公示查询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一般职称查询在成绩公布2-3个月之后就可以查询了,根据吉林省人社厅通告显示,吉林省社科系列职称电子证书2023年2月15日左右就能查到了。职称证书是技术职称,大学毕业后到一定的年限经过评定而获得,也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评职称。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