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下面是我为你介绍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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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人字[2008]7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 *** 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驻省中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就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有关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学历学位认定的规定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
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满9个月的可按1年计算);业绩成果有效期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报本系列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一律无效。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奖励项目。
(四)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级别和有效期限的规定
(1)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除要求外语考试达到A级合格标准以外的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国家规定的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其取得的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关规定
(1)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不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2)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累计取得不相互重复的2个、3个、4个科目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评审(聘任)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3)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副高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通过考试取得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评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4)从2008年起,吉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省内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
3.因工作原因在省外参加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必须达到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人事部)合格标准或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4.中直单位委托我省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人事部)合格标准或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外省(市)委托我省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省(市)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评审公示的规定
从2008年起,除按规定要求申报人申报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外,各级 *** 人事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其所负责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集中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公示有异义未经核实和核实确有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政策规定
各事业单位应按照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在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
各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吉政办发[1991]38号文件中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的规定负责核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核准(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
(二)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定
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或工作满1年,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核准,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参加工作后一般按助理级管理,但不办理转正手续);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工作即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专业系列除外,不办理手续)。
(三)事业单位中高层次人才聘任的规定
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我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允许低职高聘。上述人员的聘任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更高级别和岗位数额的限制,经主管部门同意,按岗位管理权限报 *** 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所在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通过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聘任的规定
事业单位中取得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进行聘任;取得职(执)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按照《全国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附件1)和《吉林省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暂行)》(附件2)进行聘任。上述人员办理聘任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合格通知书(或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按政策免试的人员除外)。
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关于推行“评聘结合”改革的政策规定
(一)实行“评聘结合”改革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
已实行“评聘结合”改革的中小学和高校,在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可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 *** 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采取评审、评议、评估、考核、考试等多种方式确定聘任人员,由单位和个人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并由用人单位正式发文公布。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重新组织相应的评聘。
(二)“评聘结合”改革专业系列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规定
从2008年起,实行“评聘结合”改革的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由省人事厅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已实行“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学校聘任的人员可由省直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当地 *** 人事部门统一到省人事厅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关于其它评聘政策的规定
(一)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从党政机关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等级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按照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条件,直接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首次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须通过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因工作岗位变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改职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从无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系列(专业),改职到有要求的系列(专业),评审时应提交相应等级职称外语等级合格通知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跨系列改职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改职后,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
(三)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规定,事业单位不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现在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按照现工作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改职到有职称外语等级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系列(专业),评审时应提交相应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专业系列不能通过改职评审取得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授予的时间计算;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规定授予的时间计算;转正定级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最终核准单位授予的时间计算。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提供各类伪造证件及假论文、假业绩、假成果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 *** 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级优秀人才的推荐和评选;不得参加 *** 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年内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优秀等次。
(六)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本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中,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双破、跨台阶评审、跨系列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且不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等)和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而评委会未注明任何说明的人员累计达到通过人员总数3%的,省人事厅将对该评委会进行整改;达到5%的,2年内不得组织开展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达到10%的,将取消其评委会组建权。
(七)从2008年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后,不再进行资格证书补办,由省人事厅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明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资格证明需持当地党报登报丢失证书作废声明原件、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1张、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定)表原件到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职务概念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我要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请问教育类的期刊有哪些,?找谁呢?
现在评职称发表论文很简单的,拿点钱,有很多人可以帮助我们的, 教育类的期刊有: 《基础教育论坛》,国家级月刊, 《才智》省级旬刊, 《读写算》省级旬刊, 《时代教育》省级月刊, 《中小学电教》 《吉林教育》 《山西教育》 《科教文汇》 《中国校外教育》 等等很多的,你在网上找一找,希望对你有帮助
求律师与公证的论文?
当今律师和公证员是怎样的身份? 今天,业务不仅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复杂。如果我们从原则上考虑,即公证员是一个真正的法律创造者,而非作为第三者对已起草完毕的文件进行简单的认证,我们很难想象他如何能够同时从事第二份职业。虽然现在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但一个正常人的每日工作量不应该超过10个到12个小时。在深入讨论我们的话题前,我们先来看一种很务实的说法“一个人,一份职业”。我的观点是有事实依据的。如果他们不考虑历史传统的影响,今天就没有人会提出建立这样混合身份的行业的想法。 请允许我用一个在德国的例子来说服你们:德国统一后,没有一个来自该国东部的洲选择这样的混合体制。 另外,比如在瑞士的一些洲里,现在很少看到有能力的人同时,交替从事不同行业。人的个性,性格的投合及品位很快会使得天平盘不再保持平衡:人们更愿意做公证员——坐在办公室里思考的人;或者相反,做律师——注重战略和人际交往的活动家。 虽然事实如此,现在还是让我们从法律角度看以下分别是什么原因导致律师和公证员行业的联合及分离。 相同之处 这两个行业最重要的一个共同点是为获得文凭所需要接受大学课程教育。两者都要求接受高等法律教学,获得法律专业大学文凭。 律师和公证员必须是真正的法学家,非常专业的人员。 两者都要求经过较长时间的实习,通常是2-4年,甚至更长,期间还有国家统一的严格的考试。 其他的共同之处:律师,如同拉丁体系的公证员一样,是企业家:独立自由,他必须会组织和管理他的办公室,招募和使用人员,支付其所有开支,但不得使用客户的资金。 我该对你们说我找不到其他的共同点了。现在,请允许我向你们解释一下两者的不同点。 不同之处 公证员从国家那里接受这一权利:国家本身授权给他一部分的职权即法律规定——一个人或多个人在国家公职人员面前所做的单边、双边或多边的声明通过法律要式,经过公证生效。 律师则除了获准执业外,没有从国家获得任何特权,只是代表当事人出庭。 作为国家权利的代表,公证员自然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在行政上他隶属于司法部,但我们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 *** 对公证员实行严格的监督。 另一方面,对律师的监督,我觉得“只是”属于司法权。在纪律方面,律师受到司法等级中的司法官员的监督,例如更高法院或者上诉法院的法官。对律师的监督具有镇压和威慑力的作用:没有第三方的投诉,就没有监督! 然而,对公证员的监督同时包括非常重要的学术方面的监督。事实上,对公证员的监督不仅仅针对投诉,还有,从某种角度说,自发的、定期的公证处的检查,比如每年一次或两年一次。这些检查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当然是检出各种职业过错,同时,也是为了改善专业的工作 *** ,从而实现公证实践的某种协调。 最近一次拉丁公证联盟的大会于2004年10月在墨西哥城举行。之一学术主题为《公证员的中立性——合同秩序的保障》。各国的公证界代表通过对律师和公证员之间的比较,做了精彩的阐述。要知道,最基本的一点是,现代公证是建立在三个支柱上:职业秘密、独立性及中立性。我就不再停留在前两点上了,否则又回到了这两个行业的共同点上了。律师也要求保守职业秘密,这是这个行业最基本的要求。通常律师也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即使现在一些规模庞大的律师事务所与拥有工薪人员的企业越来越相似。 现在,我们回到他们的不同之处。最有意义的一点,是中立的原则。大家通常会要求律师客观的看待问题,因为他们在法庭前,行使的是职业中公共方面的权力,并在这个意义上被认为是维护司法公正的辅助手段。因为,他有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的义务。但是律师其定义是代表一方与另一方对抗。而公证员并不代表其客户。我们甚至可以说,那些有着各自不同利益,甚至是相反利益的人来到公证员面前时,公证员有义务中立的,不带任何偏见的为他们提供咨询。 我想说,要做一个优秀的律师,他就不应该是中立的!如果他维护司法公正,他在法官面前对法律或判例的诠释对其当事人可能是不利的。律师应该尽他的全力去展示那些对改善其当事人处境的法律条款。律师唯一受到禁止的是诱使司法犯错。 公证员是多么高尚地从事其工作(请在座的律师原谅我这么说),因为我们不是常说“公证员书写的是法律”吗? 全世界所有的公证法都规定公证员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咨询,使当事人弄明白,并向当事人解释法律和专业术语,涉及各方利益的时候要保持中立的立场等等,根据所使用的专业用语。 这些很清楚地反映了国家并不希望公证员照顾某个客户的利益。人们期望公证员通过起草合同来实现文书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条款两者间完美的和谐。 这种和谐,通过其预防纠纷的租用,成为社会安定的原动力。现代公证由此而成为不需要通过私了纠纷就能畅通法院的强有力的工具。 采用普通法体制的英美法系的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可怕地偏离了航道。普通法本身是一个无可厚非的法律制度。她实际上提供无与伦比的灵活性,并为法律舞台上的演员们提供了相当大的想象空间。这个制度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它为创造一种真正的法律商业,即如同其他产业一样的经济市场推波助澜。演员们惟利是图的态度引起的纠纷的激增,造成了法院工作的堵塞,之后,合乎逻辑的后果,便是纠纷的私了。我所设想的公证员的介入并不是这样。在并不与调解的现代发展相 *** ,公证员在这样的制度中自然而然感到惬意,我首先考虑的是公证员带着更多的高雅和高尚来发挥他的作用。公证员通过他们中立的立场,预防纠纷,他们是真正的天主。最理想的是,法院由于没有看到材料中的公证书,而不应知道公证书是什么。
语文教师职称评定哪些期刊发表的论文属国家正规承认的
赣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认定参考建议
一、职称评审刊物的认定
主要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中所附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规定执行。即:“九、省、市、县级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刊物以及由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主办的刊物。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一般指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本科院校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ISTP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核心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认定的相应类别的核心期刊。”
二、江西省内教育类主要刊物
(一)核心期刊
《教育学术月刊》(原《江西教育科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主办)
(二)一般刊物
1.《江西教育》A版、B版、C版(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
2.《小学教学研究》教学版、综合版(江西教育出版社主办)
三、赣州市内唯一教育内刊
《赣南教育教学研究》(赣州市教育局主管,赣州市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会主办)
四、正式刊物查询
可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或中国记者网查询。
如: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在线服务栏目里选“在线查询”,然后选择“新闻出版机构查询”,输入刊物名称并选择媒体类别即可查询,正式刊物会显示此刊物的详细信息,否则会出现“当前大陆地区出版发行并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中未搜索到您查询的期刊”提示信息。
如:在《中国记者网》“媒体查询”栏输入刊物名称,正式刊物会显示出详细信息,假刊物则会显示“当前大陆地区出版发行并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中未搜索到您查询的期刊”信息。
五、如何识别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
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质名额都有一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
非法期刊系没有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它们通常是在国外花钱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骗教师。
上述所列期刊中,只有正式期刊刊登的论文才能计入职称评审规定的数量。
(一)正确辨别非法期刊的基本特征
1 .报刊的“名头”都很大,基本上都是“国”字号的,对广大之一线教师具有很大的诱惑性。例如,有的叫《中国教育×××××》,还有的在封面上注着什么“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世界××××期刊”、“×××××学术期刊”“××××××统计源期刊”,等等。
2 .这些报刊都标有标准刊号或统一刊号,对广大之一线教师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一般这类非法出版的教育类期刊,绝大多数都是既有国际标准期刊刊号即 ISSN ,也有国内统一刊号即 CN 。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国内统一刊号 CN 后面,大多都缀有 NR 或者 HK 即香港刊号的标识。缺少刊号常识的教师,很容易将它与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混淆。
3 .这类报刊基本上都是自办发行,即不通过邮局,没有邮发代号。因此,从邮局或国家报刊发行网上查不到他们的任何信息。也有少数蹩脚的非法出版的教育类报刊,有时会自欺欺人地编上一个邮发代号,但只要稍微注意就会发现,这些邮发代号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与其它国家正式出版物相同。
4 .大多数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期刊,通联地址一般只注明“××信箱”、“××大厦××室”或“××楼××座”,也常常在异地设办事机构。所以,“社址”“编辑部地址”与“办事机构”分离,是这类非法出版物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5 .从网上查询,常常发现这类非法出版物同名现象很多。例如,同是《×国教育》就有三家,同是《中国教育××研究杂志》就有北京、广州两家。可以肯定,他们不会是在一家机构注册。当然,也有的非法出版物是盗用了国家正式出版物的刊名、刊号(是不是经过允许,谁也说不清),大有“李鬼”战胜“李逵”之势。
6 .有的非法出版物还建有漂亮的网站,主办、协办、支持单位都是什么“中国××研究院”“中国××研究中心”“中国××××公司”,什么牌子响亮打什么牌子。有的邀请了一大批名人、专家做顾问、特邀编辑。
7 .这些非法出版物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要发表的文章,都要交纳为数不菲的版面费、文案处理费,可以说,“拿钱发文章”是这类期刊最最重要的特点。
(二) 期刊刊号问题
凡通过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
(三)识别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 ***
国内公开发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 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虽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主管单位,并有详细的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出版物一般没有国内统一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没有国内明确的主管单位,通信地址不祥,常常以XXX信箱收稿,印刷出版地都在大陆以外。以便逃避查处,当然不可能有邮发代码了。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11.北京市 12.天津市 13.河北省 14.山西省 15.内蒙古自治区 21.辽宁省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 31.上海市32.江苏33.浙江省34.安徽省35.福建省 36.江西省37.山东省41.河南省42.湖北省43.湖南省44.广东省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50.重庆市 51.四川省52.贵州省53.云南省54. *** 自治区 61.陕西省62.甘肃省63.青海省64.宁夏 *** 自治区65.新疆 *** 尔自治区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的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连续出版物序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为报纸的序号,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 *** 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9999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如光盘等)的序号。
例如:《中国教育论坛》CN43-7772/R。它明显是非法出版的刊物,由于 1000~5999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8999为 *** 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它的序号后四位7772为 *** 连续出版物,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
又如:《中国教育研究》国内刊号:CN98-0315/G4 国际刊号:ISSN1727-0499。由于前2位98不在10到65范围内,故不是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出的刊号。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字的前2位为地区号,依据GB/T 2260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从北京10到65为止)。再如:《中国教育改革与研究》国内刊号: CN.H39-7869/G CN(H)39-7869/G明显不是国内刊号,国内刊号CN紧接是6位数字,6位数字之前不含字母H或HK或RH等字样。再说后四位7869为 *** 连续出版物,盗版者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
常见的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取缔的的非法教育类期刊有:
《中国教育》、《中国教育与发展》、《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中国基础教育研究》、《中国基础教育导刊》、《中国教育创新》、《中国教育研究论坛》、《中国教育教学研究杂志》、《中国科学教育》、《现代教育通讯》、《基础教育前沿》、《学术前沿》、《现代教育与教学论坛》、《当代教育研究与探索》、《中国现代教育论坛》、《当代教育研究》、《中外教育导刊》、《教育创新与实践》、《教育新视界》、《教育管理与科研》、《中国学术研究》、《教育科研与实践》、《中国教育研究论丛》、《当代教育创新》、《中国教育界》、《中国教育改革杂志》、《教育现代化》、《中国育才杂志》、《中国教育月刊》、《21世纪教育导刊》、《中国教育与教学》、《教育新世界》、《教育界》、《教与学》、《中国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等。
发表论文的期刊有哪些
1.知网、维普、万方、龙源均可查的评职称期刊有:
①、期刊名:学周刊;主管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主管,河北师范大学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 13-1379/G4、国际刊号:ISSN 1673-9132;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旬刊。
②、期刊名:中国校外教育;主管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中国儿童中心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11-3173/G4、国际刊号:ISSN 1004-8502、国内邮发代号:80-351、国际邮发代号:M4078;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国家级旬刊。
评职称期刊
③、期刊名:考试周刊;主管主办单位:吉林省期刊协会主管、长春出版社主办;刊号:国际刊号:ISSN 1673-8918、国内刊号:CN22-1381/G4、邮发代号:12-53;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旬刊。
④、期刊名:现代职业教育;主管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主管、山西教育教辅传媒集团主办;刊号:国际刊号:ISSN2096-0603 国内刊号:CN14-1381/G4 邮发代号:22-382;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G4高校职教专刊、这个期刊不收中小学稿件 旬刊。
⑤、期刊名:课外语文;主管主办单位:辽宁出版集团主管,辽宁人民出版社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21-1479/G、国际刊号:ISSN1672-0490;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半月刊。
2.只有知网、维普、万方均可查的评职称期刊有:
①、期刊名:建筑技术开发;主管主办单位:北京建工集团主管、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11-2178/TU、国际刊号:ISSN1001-523X、邮发代号:82-230;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国家级半月刊。
②、期刊名:云南化工;主管主办单位:云南省化工研究院、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化学化工学会联合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 53-1087/TQ、国际刊号:ISSN 1004-275X、邮发代号:64-96:M4078;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月刊。
职称论文发表期刊
③、期刊名:当代化工研究;主管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管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23-1579/G8、国际刊号:ISSN1002-6177、邮发代号:80-329;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国家级月刊。
④、期刊名:江西建材;主管主办单位: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主管、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36-1104/TU、国际刊号:ISSN1006-2890;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省级半月刊。
⑤、期刊名:工程经济;主管主办单位:中国建设银行主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行委员会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11-3104/F、国际刊号:ISSN1672-2442、邮发代号:2-905;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等级:国家级月刊。
说完了中级职称需要几篇论文以后,咱们该说说职称论文发表期刊都有哪些了,一般目前国内要求的都是发表的论文必须往上可以查到,熊职称就给大家分分类:
1.省级职称论文发表期刊有:
①、期刊名:知识经济;主管主办单位:重庆市科协主管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 50-1058/F、国际刊号:ISSN 1007-3825;评职称期刊等级:省级半月刊。
②、期刊名: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主办单位: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山西省经贸决策咨询中心、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出版传媒中心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 14-1362/N 国际刊号:ISSN2095-0748;评职称期刊等级:省级半月刊。
职称论文发表期刊分类
③、期刊名:新商务周刊;主管主办单位: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海峡书局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国际刊号:国内刊号:CN35-1316/F、国际刊号:ISSN2095-4395、邮发代号:34-84;评职称期刊等级:省级半月刊。
2.国家级职称论文发表期刊有:
①、期刊名:财经界;主管主办单位:北京建工集团主管、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11-2178/TU、国际刊号:ISSN1001-523X、邮发代号:82-230;评职称期刊等级:国家级半月刊。
②、期刊名:中国集体经济;主管主办单位: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和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11-3946/F、国际刊号:ISSN1008-1283;评职称期刊等级:国家级旬刊。
③、期刊名:工程技术;主管主办单位: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刊号:国内刊号:CN50-9210/TB、国际刊号:ISSN1671-5586;评职称期刊等级:国家级电子刊月刊。
④、期刊名:建筑学研究前沿;主管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东南大学主办;刊号:国际刊号:ISSN 0529-1079、国内刊号:CN 10-1024/TU、邮发代号:79-266;评职称期刊等级:国家级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