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五、六、七级是按什么要求定位的?
根据人才奖项类、专业类奖项各一项进行评定。
以吉林省为例,三级岗位的条件为已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五年,且在聘任期间年度考核被评定过优秀等次,并同时符合下列和专业类奖项各一项者可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且在聘任期间年度考核被评定过优秀等次,并符合下列人才和专业类奖励条件任意一项者,可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人才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人员;省高级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主持省以上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或重大科技项目;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两次被评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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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之一);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奖项;以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之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等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的等。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职称相关要求规定: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期考核有关规定,三级岗位聘任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经核准批复的三级岗位聘任人选,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并到人社部门变更岗位,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3、市属事业单位拟申报三级岗位人员上报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上报至市人社局。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职业医科大学-吉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
吉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条件
1.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
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
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
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初级、中级间每个档次满几年晋升,具体文件是什么?
这个参考的政策依据应该是:《吉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01]57号)
吉林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不需要申报
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该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认定权限
在我省被授予中级以上职称评审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同时被授予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权限(各学、协会及自主评审企业无初级认定权限)。
三、认定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认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需具备我省出台的各系列(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工勤人员转岗初级职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逐级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相应评委会或地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首次认定的工勤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认定条件。
四、认定程序及结果备案
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省属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认定;中省直企业单位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人社局审核认定;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企、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审核认定;评聘结合单位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以聘代评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表由各认定评委会用印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备案,同时报送认定结果电子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录入国家职称管理信息平台。
五、认定要求
(一)初级职称认定不包含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以内的系列 。
具备专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应取得相应有效职业资格。
(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学历、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单位推荐报告、单位公示材料;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表》(单位填写)。
(三)初级职称人员实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档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发证。
六、认定时间要求
初级职称认定时间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在每年之一季度开始申报,第三季度前完成。学历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上一年12月31日,认定资格时间为认定当年1月1日。
七、有关说明
(一)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1.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政策规定不予认定的;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取得多个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追究本人及单位责任,列入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失信档案。
4.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5.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吉林省事业单位评副高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分四部分。
之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从事工业、农业、商业、水利、建筑、餐旅、物资、供销、交通、运输、贸易、财政、金融、保险、证券、税务、工商、文化、出版、计划、房地产、信息、咨询、资产、资本动作、产权管理、人力资源、价格管理、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中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硕士学位7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获得大学专科后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取得经济师技术资格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重要价值的政策性意见,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经济管理方面业绩显著。
2.主持较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上升。
吉林省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必须一级一级进吗
吉林省事业单位的职称聘任必须要经过一级一级的筛选。根据该省应用岗位状况来审核申报者的基本条件,并按照规定的办法组织专业考试,对考生进行分级竞聘,最终形成合格人员名单,从中择优选取聘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