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不需要申报
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该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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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权限
在我省被授予中级以上职称评审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同时被授予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权限(各学、协会及自主评审企业无初级认定权限)。
三、认定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认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需具备我省出台的各系列(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工勤人员转岗初级职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逐级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相应评委会或地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首次认定的工勤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认定条件。
四、认定程序及结果备案
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省属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认定;中省直企业单位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人社局审核认定;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企、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审核认定;评聘结合单位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以聘代评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表由各认定评委会用印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备案,同时报送认定结果电子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录入国家职称管理信息平台。
五、认定要求
(一)初级职称认定不包含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以内的系列 。
具备专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应取得相应有效职业资格。
(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学历、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单位推荐报告、单位公示材料;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表》(单位填写)。
(三)初级职称人员实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档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发证。
六、认定时间要求
初级职称认定时间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在每年之一季度开始申报,第三季度前完成。学历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上一年12月31日,认定资格时间为认定当年1月1日。
七、有关说明
(一)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1.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政策规定不予认定的;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取得多个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追究本人及单位责任,列入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失信档案。
4.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5.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吉林省人才认定发证书吗
全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集聚更多人才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兑现《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相关待遇,定于近期启动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依据《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或《 ***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 *** 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规定,经省人社厅组织认定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未委托省人社厅评审的中直单位)E类及以上人才(以下简称已认定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已认定人才填报《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附件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附件3),并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岗位聘任文件、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汇总。单位审核已认定人才报送的相关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到省人社厅审核,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如下: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Word电子版及A4正反面打印纸质盖章版);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Word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4.申报材料册(PDF电子版和每页加盖公章纸质版)。
(三)窗口集中受理审核。省人社厅电子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核各单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相关材料。
(四)网上提交聘任申请。事业单位已认定人才,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履行岗位核准及人才聘任备案工作。省直单位依据人才评定结果和工作实绩,在“机关保前置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模块”提交岗位设置变更和人员聘任申请。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岗位核定和人才聘任备案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并指导单位内认定人才认真准确填报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已认定人才要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做到准确、真实、可信,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省人社厅对个人申报的材料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各个环节。
(四)已认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受理地点:吉林人社电子政务大厅9号和10号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联系处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高莞 王颖 史宁
联系 *** :88690662、88690656、88690926
吉林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首先个人申报然后提交材料等待。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其次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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