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怎样申报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运输经济职称?
查询当地申报政策,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自查自己能不能报职称。
第二步:确定申报级别
不同级别所对应的资料也不同,要根据自己能申报的级别来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一般要包含自己的学历信息、所取得的资格证书、社保信息以及工作的业绩,申报高级职称还需要准备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论文、专利,其取得的荣誉证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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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资料准备
需要准备电子+纸质资料,申报人员在注册信息后,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注意:上传的文件需要PDF格式)
第四步:资料递交
资料递交后,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需要进行修改的,写明修改意见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申报人根据意见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审核。
第五步:受理号分配
评委会办公室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网上分配受理号,并通知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第六步: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获得受理号后,将纸质材料按“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
第七步:答辩
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高级职称需要进行答辩。
第八步:公示取证
答辩通过后,官网网站会进行职称评审公示,公示期满后就等着取证啦。
以上就是职称申报流程的详细步骤,大家在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网站上的申报细节,也可以找专门的申报机构比如鼎筑来辅助申报,以免贻误了申报工作,浪费一年时间。
吉林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不需要申报
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应该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认定权限
在我省被授予中级以上职称评审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同时被授予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权限(各学、协会及自主评审企业无初级认定权限)。
三、认定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认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需具备我省出台的各系列(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具体条件。
(三)工勤人员转岗初级职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逐级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相应评委会或地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首次认定的工勤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认定条件。
四、认定程序及结果备案
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省属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认定;中省直企业单位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人社局审核认定;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企、事业单位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推荐,报所属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审核认定;评聘结合单位人员,由各单位按照以聘代评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表由各认定评委会用印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备案,同时报送认定结果电子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录入国家职称管理信息平台。
五、认定要求
(一)初级职称认定不包含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以内的系列 。
具备专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的专业,申报人应取得相应有效职业资格。
(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学历、单位聘任合同或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单位推荐报告、单位公示材料;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表》(单位填写)。
(三)初级职称人员实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档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发证。
六、认定时间要求
初级职称认定时间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统一在每年之一季度开始申报,第三季度前完成。学历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上一年12月31日,认定资格时间为认定当年1月1日。
七、有关说明
(一)初级职称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1.具有行业准入专业限制要求和涉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政策规定不予认定的;
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取得多个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追究本人及单位责任,列入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失信档案。
4.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5.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得参加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吉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条件
1.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2.
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
以考代评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
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启动全省职称申报工作。
各类别职称全部通过吉林省大人才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申报人员学历年限、取得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范围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单位)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职业(新业态)、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务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1、严格把握聘任年限标准
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县(市)、区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标准”执行。但对于2023年距退休不满2年参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可按减少一年聘期申报,这部分群体均按当年申报要求的聘期减少一年聘期申报执行,2024年底停止执行。评聘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申报高级职称时,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但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2023年底结束。
2、认真做好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审核工作
各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各授权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我省颁布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市、区)、本(市、州)、本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对于通过破格、绿色通道渠道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级人社部门只审核本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非本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一键推送的行为。既要履行评审职责,又要做到审核职责,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参评人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对审核中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获得准确答复。对在全省职称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采取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审委员会授权等方式予以处理。
3、按时完成评审和备案工作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及时公示、准时备案、确保待遇及时兑现,保障评审通过人员合法权益。对于非人社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和省直社会化评审委员会等),未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直接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授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委托其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同时三年内不再授予其职称评审权限。
吉林省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条件
一、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1、持有高等学历毕业证书,并持有本学历证书的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3、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经过本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技术能力和技术知识的;
4、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参加省级或以上级别技术竞赛获得奖励和评审认可的;
5、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职务的;
6、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成果的;
7、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认定的;
8、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9、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取得证书的;
10、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并取得证书的;
11、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专家职务的;
12、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的;
13、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带头人职务的;
14、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专家职务的;
15、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专家职务的;
16、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证书的;
17、本省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管理和其他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
吉林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
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
经济类:造价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