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是什么?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4、自由职业者、离岗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5、职称申报不与申报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挂钩。
第十八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倾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学习经历,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第二十条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2022年吉林省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相关精神,结合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联发的《关于下放202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聘权限的通知》(吉市人社发〔2022〕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吉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22〕66号)要求,经核定岗位、组建推荐委员会、组织申报与个人承诺、审核与推荐、评前公示、组建评审(聘)委员会、组织评审等环节,确定吉林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
2022年12月9日职称评审公示结束什么时间发证
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纸质职称证书,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
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表,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同时取代原《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使用。
二、个人网上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目前,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证书陆续生成中,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账号登录入口”登录“我的证照”中查看,生成电子证书后请自行下载,同时打印出一份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吉林省对于教师35年职称评定有什么新政策吗
要看情况了,对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30年且现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单设推荐比例、单独推荐、单独评审、择优评定。
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可直接评定高级教师职务,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
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对连续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任教满3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不满10年的教师,任一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破格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受推荐指标数额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通过比例不得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