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采用什么 ***
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和申报频度等方面作了大幅改进,主要包括:一是申报主体涵盖境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和其他指定机构。
2、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贷方账目有商品出口、劳务性收入、接受的无偿援助、捐赠、反映一国国外资产减少及国外负债增加的交易等;借方账目有商品进口、劳务性支出及对外援助、捐赠、该国国外资产增加及负债减少的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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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的原则是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什么是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和申报频度等方面作了大幅改进,主要包括:一是申报主体涵盖境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和其他指定机构。
2、由此产生的金融资产负债指金融投资与被投资活动发生后的债权及债务情况,其强调的是存量情况。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渠道定义是什么报主体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一是直接申报,即申报主体直接向外汇局申报。
3、境内结算银行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时,应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4、第二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5、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
6、审计处主要职责是对市局本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安机关执法财物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全局审计人员进行岗位资格业务培训。
涉外收入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主体主要包括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中国居民包括个人和机构,非中国居民包括境外个人与境外机构。
涉外收入申报是指涉外收入的收款人在收到银行的涉外收入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的各项内容,通过银行完成相关申报。填写申报单时应注意的事项:申报号码。
涉外收入,就是出口业务的收入,要向银行结汇时进行的涉外收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