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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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2017年湖南省中级职称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您好,2017年湖南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31日。湖南省报考中级会计职称,系统会先判断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是否有该报考人员信息,之后根据其在系统中所填报学历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日期进行筛选,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只有通过匹配、筛选后(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和同意网上报名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考生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资料、上传照片,进行网上订阅考试辅导资料、网上缴费(缴费顺延至4月5日)等操作,完成报考流程。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湖南省工作但会计从业资格不属于湖南省管理的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2017年湖南省中级职称怎么评
内评或者正常评审考试,湖南省土建中级评审参评条件 本科毕业七年,任助理工程师3年,大专毕业九年,任助理工程师3年,中专毕业15年满35岁也可以评,基本的条件在这里。详细的一下子说不清楚。
如何办理湖南省人事厅中级职称评审
(1)向单位申请。
(2)单位同意聘任并报人事局审批。
(3)人事局批示后向单位下公文。
(4)单位去人事局工资中心调整档案工资。
(5)单位正式聘任并内部发文公告。
2017年评定高级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需要,根据相关规定:
1、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但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评价指标之一,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
3、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
扩展资料:
对继续教育内容的确认: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须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结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2、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需提供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或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等材料;
3、参加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的必须提供学习证明材料、学术会议邀请函及参会回执、学术讲座通知及参会回执、学术访问邀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考资料:湖南城市学院-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说明
最新通知,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评审
各个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做法有所不同,以湖南省邵阳县为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以及邵阳县实际情况,邵阳县2017年教师职称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
申报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须逐一审核原件,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没有审核签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信息必须与单位印章一致)、其它参评材料与材料袋封面信息须准确一致。
2、公示
申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参评对象的岗位情况、申报职数情况、参评对象量化考核排名情况、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参评对象业绩等材料、评审通过结果等进行公示。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之一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信息技术提升工程结业证书、发展测评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的参评人员,免普通话证)。
4、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证明书,高级教师2012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240分、校本研修120分)、一级教师2013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192分、校本研修96分),二、三级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办理好转正手续。
5、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更高学历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教师,学历放宽一个“台阶”)。
7、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8、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9、读书笔记(近3年,2万字以上,一票否决项)。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近五年(2012-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近四年(2013-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1、资历、学历破格者,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
12、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需提供《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份(用A3纸打印,并在公示结果栏中填写“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同意申报”)。
14、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第三条,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规范工整,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姓名”时,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填报“专业名称”一致。
2、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读书笔记、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或借用、窃取他人证件和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在评审表中的“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差额申报对象相互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证明人除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外,还须在其所出证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3、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4、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5、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6、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一律使用70G以上A4纸作底粘贴。
7、报送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得补充、更换。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两份)。
(2)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原件。
(3)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4)读书笔记。
(5)《公示表》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以上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按要求和排列顺序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装订成册,每本材料都要 *** 目录、封面和封底,封面上要注明“×××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美观、整齐。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等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二、三级资格评审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