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中机关调动怎么参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根据最新省高、中级职称评审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和邵人社发[2016]53号文件,需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名称信息与单位印章一致,申报材料的单位与核准评审职数的单位一致。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提交顺序如下: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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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县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⑥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每年1份。
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人述职报告(只装订一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所在单位名称。
4、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它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5、选定的送审论文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刊物(刊号ISSN.CN)上发表过的文章(高级职称要求),并请在右上角注明“送审论文”字样。
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基层单位录入个人参评基本信息,通过U盘或上网逐级汇总上报。
7、根据“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社(职改)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以后,对申报材料无异议的,公示单位须在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
湖南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考试条件?
申请条件
高级职称: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受聘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暖通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类: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9、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和更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寸照片;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关于湖南2015年中级职称的问题?
2015年在湖南如何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必须符合下列程序及要求:
1、基本程序
①个人申报;
②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③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④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⑤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⑥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⑦评审通过人员由系列高评会反馈到市、州或省直厅、局再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⑧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⑨评审材料归档。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 以上A4开白纸作底。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专业考试合格证(高经、交通和水利高工等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需提交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⑦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五年每年1份。
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述职报告(装订一份,另备四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分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联系 *** 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④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的“人事职称”上下载。
3、资格审查
(1)外语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C级。
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但此前参加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湘职改[2005]2号)。
(2)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科目(模块)暂定13类,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设考,可参加任一模块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资格条件之一。原已取得省 *** 人事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仍然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⑤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3)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143号文件精神,经 *** 人事部门验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交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须脱产进修12天(不含单位每周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
①继续教育的对象和主要任务
凡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是接受继续教育的对象。不论他们原来的学历如何,水平怎样,都应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都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使受教育者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课程设置及教师与教学 *** 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知识基础和实际需要来确定。要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 *** 为重点,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教学 *** 应讲究灵活多样,既可以短期培训,更要强调业余学习为主;既可以开班面授,亦可专项研修、实地考察;既可以进行自修辅导,还可以采取电视、声像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实施。
(4)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一)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①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②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③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④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但需要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之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二)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评审的代表作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答辩合格。
(三)下列文章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5)学历、资历要求
①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党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省部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6个月以上时间的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培训教育证书。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申报湖南2015年农村卫生计生副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材料
一、评审程序
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考评结合,有相应专业评审职数、参加了专业理论考试的人员可申报评审材料。
根据参评资格及申报材料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排名和省职改办规定的通过率,按一定比例差额提交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议,并按专业评审职数等额进行投票表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经各市州职改办推荐并参加专业理论考试人员。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必须与专业理论考试专业一致,专业设置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和评审职数
参评条件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120号),申报要求和评审职数等有关事项见55号《文件》。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须填报《2015年度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项目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2,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3,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此表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下载。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均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下载。
5.论文复印件:一份。规定篇数的论文(或宣读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复印一份,将提交论文的相关情况填写在《论文材料目录》(见附件4)上并在装订时置于论文复印件首页。所有论文均要求复印论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州职改部门对照论文原文逐级审核并分别加盖公章(骑缝章)。
所有论文均要求申报者以之一作者完成,公开发表论文和宣读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要求3000字以上且须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见附件5)
6.申报材料袋封面:《卫生计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6)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核对无误。《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市州”请按呈报单位所在地区填写。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员在填写报考和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时,需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之一名称为准。申报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7),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得受理。对审查把关不严,导致评审工作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因材料漏报、缺报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材料报送者负责。
(三)申报人员公示
各单位须按规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论文发表等情况在申报前予以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核查,核查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下载,申报人员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各市州报送材料时间为2015年9月28-30日,请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申报材料须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不予受理和补交。
(五)申报材料领取
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或个人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领回申报材料,对逾期不来领取的材料,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不负责继续保管。
四、有关政策调整
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望采纳,谢谢!
最新通知,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评审
各个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做法有所不同,以湖南省邵阳县为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以及邵阳县实际情况,邵阳县2017年教师职称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
申报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须逐一审核原件,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没有审核签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信息必须与单位印章一致)、其它参评材料与材料袋封面信息须准确一致。
2、公示
申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参评对象的岗位情况、申报职数情况、参评对象量化考核排名情况、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参评对象业绩等材料、评审通过结果等进行公示。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之一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信息技术提升工程结业证书、发展测评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的参评人员,免普通话证)。
4、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证明书,高级教师2012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240分、校本研修120分)、一级教师2013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192分、校本研修96分),二、三级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办理好转正手续。
5、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更高学历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教师,学历放宽一个“台阶”)。
7、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8、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9、读书笔记(近3年,2万字以上,一票否决项)。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近五年(2012-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近四年(2013-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1、资历、学历破格者,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
12、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需提供《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份(用A3纸打印,并在公示结果栏中填写“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同意申报”)。
14、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第三条,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规范工整,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姓名”时,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填报“专业名称”一致。
2、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读书笔记、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或借用、窃取他人证件和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在评审表中的“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差额申报对象相互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证明人除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外,还须在其所出证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3、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4、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5、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6、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一律使用70G以上A4纸作底粘贴。
7、报送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得补充、更换。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两份)。
(2)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原件。
(3)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4)读书笔记。
(5)《公示表》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以上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按要求和排列顺序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装订成册,每本材料都要 *** 目录、封面和封底,封面上要注明“×××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美观、整齐。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等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二、三级资格评审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