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 *** 人员可以评职称吗
可以, 职称评审不分身份,只要从事相关工作,符合评审条件都可以的。
人事 *** 中可以评聘中级职称吗
*** 工程师考试通过也不能保证单位聘你成为中级职称,如果不聘你为这个职称就不能拿到相应的工资标准。 现在开始办理人事 *** 的化,一年后可以定为助理工程师,再等四年可以聘为中级职称,这是工程类的一个聘任条例规定的,一般单位是按照这样一个程序走的,除非你的领导思想极为开放,或者是有点特殊的关系,才能直接聘成中级。 其实考取了 *** 工程师的考试,那个证书就是资格和职称的有效证件,只要单位聘你为中级职称,在上面盖个戳就行,很简单,但是多数单位尤其是小型事业单位为了省钱是不会让你一次就评个中级,这样单位工资支出会增加。即使你现在就是中级,也是根据单位的高职低聘制度,低聘成初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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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的教师可以评职称吗?
综述
只要你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人事 *** 协议,你就保留了干部身份,干部是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湖南职称评审新规定
1、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
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市州职改办、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 职数,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3、严格申报渠道。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由其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通过市州或省属企业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 *** 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 荐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 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要求在 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 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 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 之一条 总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 申报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
(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职数审核权限,充分_挥市州、省 直主管厅局及用人单位自审初核作用。
(三)通过抽查、备案、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审核权限下放后的监管。
人事 *** 人员如何办理职称
凡委托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 *** 的人员,符合各类职称系列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均可委托该中心代办其职称的申请评定工作:一、申请对象及任职条件: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职务的晋升,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评审。二、需提供的基本材料:1.填报《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视情况不同选用一种);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3.任期考核表;4.申报中、高级职称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5.申报初、中级职称提供专业工作总结,申请高级职称提供公开发表的专业性论文(著)二篇;6.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三、具体手续1.职称申报人员填写职称评审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报送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2.该中心将申报材料送市职称评审中心。3.经评审通过,报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4.该中心为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并将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四、时间安排:1.初定人员达到规定的年限,可随时来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手续;2.晋升人员按市人事局统一部署时间前来领取评审表格及相关材料。
人事 *** 可代评职称吗?
不可以,必须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为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列或专业组建,不得组建跨系列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要求规定:
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