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费用是多少?
湖南省: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内蒙古:报考初级考生每人需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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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40元。
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初级资格(两科)总计收费95元。
河南省:按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天津市: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云南: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40元/科。
山东:考务费每科56元。
四川: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北京: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
重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陕西: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
江苏: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海南: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执行,每人每科55元。报名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上缴国库。
广东:2017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安徽: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广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4〕113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上海: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青海:初级资格考试每科58元。
贵州省: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
宁夏: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福建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
吉林省: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黑龙江: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经济法基础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
2021长沙土建职称报名 不同级别收费标准是多少
【导语】2021年长沙土建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目前,2021长沙土建职称报名通知暂未公布,预计将于2021年7月份开始报名工作,报名费用费用暂未公布,大家可以先参考2020年湖南土建职称考试进行,那么2021长沙土建职称报名不同级别收费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初级
土建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1.考试费:《专业知识》每人每科30元、《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每人每科30元。
2.考务费:《专业知识》每人每科25元、《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每人每科25元。
3.土建初级职称考试考务费:共计110元/人。
二、中级
土建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专业实务》。
1.考试费:《专业知识》每人每科50元、《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每人每科50元、《专业实务》每人每科50元。
2.考务费:《专业知识》每人每科15元,《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每人每科15元,《专业实务》每人每科19元。
3.土建中级职称考试考务费:共计199元/人。
三、费用用途
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考务费用途,包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出卷、制卷、阅卷等考务相关费用支出,以及各考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租用考场、聘请监考人员等用于补偿组织考试的成本费用。
以上就是2021长沙土建职称报名收费标准介绍,不同级别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收费执收单位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按照考试实际用途进行收取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报名时及时缴费。
职称评审需要交费吗缴费细则有哪些
需要交费,不同地区的缴费细则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依法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不同行业、评职等级,缴纳的评审费是不同的。评职称缴纳的评审费不是大家所说的版面费和审稿费,是安排专家评审所提交的材料,确定是否能评职称,下面一起跟平台学术顾问看看吧。
如根据粤人发〔2007〕35号文件收取:
1.评审费(含初次认定):申报高级资格(正、副高),评审费580元;申报中级资格,评审450元;申报初级,评审费280元。
2.论著鉴定费:申报出版正副高、广电正高资格的,需交论著鉴定费200元。
3.答辩费:申报出版、广电正高资格的,需交答辩费140元。
以上费用,在报送材料并经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接收后,开具缴费通知单前往指定银行缴交。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规定》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
《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规定》明确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条件和评审专家条件。
《规定》指出,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另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
《规定》对优化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申报评审,探索实行电子证书,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便捷化职称评审服务。
《规定》着眼于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职称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抽查、巡查,对有关问题线索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