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土建高级职称
湖南省2022年土建高级职称
截止至2022年12月15日,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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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显示,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于2022年12月5日经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所以现在已经评审结束。
土木建筑工程师的专业职称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以及特级工程师,这几种职称的评定方式均不同。
截止2022年12月9日,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经查阅湖南土建高级职称评审官网信息显示,在公示后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参加湖南土建类职称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成绩就会出来,出来之后会在网上公布,考生可以关注网站信息。每年都会有一个分数线,成绩过了分数线就算是合格,就可以获得证书,发证的时间一般是在成绩公布后的三个月左右。
2022年度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须注意这些事项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2年第三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30日)。
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2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高评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各类高评会原则上需在12月2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基教高、基卫高、基农高、基林高)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
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湖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对论文有什么要求?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以上;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根据《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湖南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如下:
(一)专业理论知识基本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2.熟悉有关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3.掌握经济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4.熟悉国内外最新经济管理的状况和发展趋势。
5.能对重大和关键经济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决策和组织实施,能结合实际提出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论文、著作要求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第1作者)、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农业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6298.51KB 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256.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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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对专业理论有什么要求
湖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对专业理论有以下要求:
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后,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并公开发表、出版财务会计方向学术著作、论文,或取得财务会计方面研究成果。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并公开发表、出版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之一作者)1部(篇)以上。
以上专(编)著的字数要求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得少于2500字。
(二)获得市厅级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署名限前5名)。
(三)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署名限前5名),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艰苦边远地区和其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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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对专业理论有以下要求:
担任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后,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并公开发表、出版财务会计方向学术著作、论文,或取得财务会计方面研究成果。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撰写并公开发表、出版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之一作者)1部(篇)以上。
以上专(编)著的字数要求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得少于2500字。
(二)获得市厅级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署名限前5名)。
(三)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署名限前5名),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
艰苦边远地区和其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对其著作、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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