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怎样考取林业工程师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之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 *** 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这个学校怎么样,就业好不好
还是不错的,就业率也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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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性质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 *** 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公办大学,学历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可。
2、师资力量
据学校官网2020年9月份显示,学院现有教职工350余人,经过外引内培,现已建设成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学历、职称、专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全面的师资队伍 。
3、实训
学院拥有GMP模拟制药车间、GSP模拟标准实训药房、食品检验加工等实训室134间,校外实训基地131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生物技术与应用(生物制药方向)实训基地。
4、硬件
学院主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403亩,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齐全。
5、就业
学校与老百姓大药房、湖南科源医疗器材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长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徐福记国际集团、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构建了深度校企合作模式;
与1000多家食品医药企业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毕业生遍布湖南、广东、上海等地食品医药卫生行业,就业率达98%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院简介
关于湖南2015年中级职称的问题?
2015年在湖南如何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必须符合下列程序及要求:
1、基本程序
①个人申报;
②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③单位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④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⑤省职改办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论文及计算机能力测试证等;
⑥将通过审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⑦评审通过人员由系列高评会反馈到市、州或省直厅、局再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⑧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
⑨评审材料归档。
2、送审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每册材料必须有打印的“X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目录。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 以上A4开白纸作底。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②更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③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用合同书》(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④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⑤专业考试合格证(高经、交通和水利高工等已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需提交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已验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⑦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五年每年1份。
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②个述职报告(装订一份,另备四份)。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④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分专著不装订)。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联系 *** 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④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的“人事职称”上下载。
3、资格审查
(1)外语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考C级。
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但此前参加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湘职改[2005]2号)。
(2)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科目(模块)暂定13类,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设考,可参加任一模块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资格条件之一。原已取得省 *** 人事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仍然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①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③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⑤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3)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143号文件精神,经 *** 人事部门验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是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交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须脱产进修12天(不含单位每周组织的政治学习时间)。
①继续教育的对象和主要任务
凡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是接受继续教育的对象。不论他们原来的学历如何,水平怎样,都应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都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使受教育者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课程设置及教师与教学 *** 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知识基础和实际需要来确定。要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 *** 为重点,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教学 *** 应讲究灵活多样,既可以短期培训,更要强调业余学习为主;既可以开班面授,亦可专项研修、实地考察;既可以进行自修辅导,还可以采取电视、声像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实施。
(4)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一)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①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②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③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④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但需要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之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二)适当调整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评审的代表作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答辩合格。
(三)下列文章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5)学历、资历要求
①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党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省部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6个月以上时间的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培训教育证书。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
各省的情况略有差别,湖南这边是这样的。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之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 ***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