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和要求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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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考生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考生应热爱会计工作,并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从业年限条件:
①若考生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了会计师职称后,需要满足10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条件。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须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条件。
③具备博士学位的考生,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会职称成绩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国家线一般是60分,合格成绩在3年内全国参评有效。
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省市线一般集中在55-60分,合格成绩在报考省市内1年参评有效。
各个地区的省级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考生要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公告,千万不要以为没达到60分就不能参加评审了哦。
高级会计师到底是正高还是副高
在我国大多省市的人事职称系列中,高级会计师属于副高职称,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这一级;部分省市,如吉林,广东,江苏,河北,辽宁,浙江,湖南,山东,湖北等省已经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人群主要是获得了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人员中,如果按本省相关规定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那属于正高职称,即相当于大学里正教授一级。
报考2007年湖南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啊??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文件之一规定的条件:
1、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湖南〕2007年高级会计师报名6月18日至6月27日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7]50号)及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财会考[2007]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文件之一规定的条件:
1、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各市州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县级不设报名点)。中央驻长及省直在长单位统一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民中路29号)三楼人事、财政窗口报名,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各市州报名。
3、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资料:(1)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上贴一张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报名表可从省财政厅网站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考参评资格。
4、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05]34号文件规定,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每人须交纳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按报名属地原则由各市州财政部门于2007年8月20日-9月1日工作日发放。
四、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上述有关情况可从省财政厅网站查阅。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1日
高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
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
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